钨冶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钨冶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钨精矿碱分解(碱煮)-离子交换法生产仲钨酸铵过程中产生钨渣、废水处理污泥和二次废渣的处理处置及过程中的污染防治。
中国发展报告201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陈祖德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T6580玻璃耐沸腾混合碱水溶液浸蚀性的试验方法和分级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8046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21372硅酸盐水泥熟料
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76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T30810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
johnnash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dota半人马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谱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7.2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HJ6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3.1钨冶炼固体废物solid waste from tungsten smelting process
采用碱煮-离子交换工艺生产仲钨酸铵过程中产生的钨渣、废水处理污泥和钨渣资源化利用后产生的二次废渣。
3.2钨渣tungsten slag
仲钨酸铵生产过程中碱分解产生的碱煮渣。
3.3废水处理污泥processed sludge from waste water
仲钨酸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3.4二次废渣secondary waste slag
钨渣经多级分选和高温煅烧水浸等方法提取钨、锡等有价金属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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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玻璃化产物vitrification product
钨渣经高温等离子熔融处理后,经快速冷却形成的无定型玻璃态产物。
3.6浸出毒性leaching toxicity
固体废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这种危害特性称为浸出毒性。
4钨冶炼固体废物的产生、特性和危害
4.1钨渣的产生、特性和危害
钨渣一般指碱煮法冶炼钨过程中产生的钨冶炼渣。钨渣主要由金属和非金属氧化物组成,含有锰、镍、砷、铬、铅等重金属,处置不当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中,分解黑钨精矿产生的钨渣称为“黑钨渣”,分解白钨精矿产生的钨渣称为“白钨渣”,分解黑白混合精矿产生的钨渣称为“黑白混合钨渣”。白钨渣铅、砷含量较少,黑钨渣铅、砷含量较大但同时含有一定量的钨、钽、铌、锡、铋等有价金属。优先考虑利用选矿、湿法冶金、火法冶金等技术回收钨渣中有价金属。
4.2废水处理污泥的产生、特性和危害
废水处理污泥一般指碱煮法冶炼钨过程中处理含砷废水产生的污泥。污泥中砷含量高,易造成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
4.3二次废渣的产生、特性和危害
二次废渣一般指钨渣经选矿、湿法处理或火法利用回收有用组分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黑钨渣和黑
白混合钨渣应先进行湿法或火法以对砷、铅进行无害化预处理,并对钨、钽、铌、锡、铋等稀有金属进行回收。二次废渣中有害物质种类与钨渣类似,主要是砷、铅等重金属,处置不当会破坏生态环境。
5钨冶炼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赌王戒赌
5.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钨冶炼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系统主要由固废接收、贮存及给料系统、热干化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回收和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收集和处理系统、自动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他公共系统等组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1。
图1钨冶炼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钨冶炼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主要污染来源是窑尾烟气、车辆设施清洗废水和设备运行噪声。
5.2钨冶炼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要求
5.2.1适宜水泥窑协同处置的钨冶炼固体废物类别
a)钨渣
b)废水处理污泥
c)二次废渣
5.2.2水泥窑
优先选择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水泥生产单位对钨冶炼固体废物进行协同处置。协同处置水泥窑应为单线熟料产量不小于2000吨/天的新型干法预分解水泥窑,宜配备热能回用装置。窑尾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含电袋复合除尘器)作为烟气除尘设施,配备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监控中心联网。
5.2.3进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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