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许可新办(长江) - 副本

港口经营许可新办(长江)
核冬天叶小纲大地之歌
序号
申报材料
备注
1
港口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
3
港口经营人基本情况表
4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汇总表、港口经营人安全管理网络图、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证明材料
5
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汇总表及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资料
6
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
7
港口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8
承诺书(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本)
9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1
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
12
营业执照副本
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还另需提供
令牌网1
丙烯酸酯共聚物
港口经营人设备及设施汇总表、与港口经营规模及范围相适应的特种设备、港口机械设备汇总表、有效的检验证明
2
证明具备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置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的有关材料
3
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应提供取得对外开放资格的有效批准文件和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velcade
4
环保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克里奥尔语5
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及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200411日前开工建设且符合现行港口规划的港口码头设施,须提供符合当时国家规定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提供通过有评估资质单位的技术检测评估材料;20041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沿海、沿江港口码头设施,须提供港口岸线批准文件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交、竣工验收证明。)
6
租赁使用港口设施的,提供租赁合同
港口拖轮服务还另需提供
1
有效的船员证书和船舶证书(包括: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租用拖轮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注:在沿海港口从事拖轮经营的,应当至少自有并经营2艘沿海拖轮;在沿江、内河港口从事拖轮经营的,应当至少自有并经营1艘内河拖轮。
2
满足拖轮停靠的自有泊位或者租用泊位
3
承诺书(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5:35: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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