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干谒诗兴盛的原因

唐代干谒诗兴盛的原因
  要:唐代干谒诗作为一种有明确写作目的的诗歌,由于受科举考试、铨选制度、时代精神等因素的影响,在中国诗歌史上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也对唐代诗坛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即通过分析唐代干谒诗兴盛的原因,以期揭示干谒诗何以在唐代一枝独秀的原因。
关键词:诗歌  干谒诗  兴盛  原因
干谒作为一种地位低者请求地位高者给予援引、擢拔,以增加入仕希望的行为方式,自汉代形成滥觞之势,至唐已蔚然成风。干谒需假以媒介,或以珍宝、或以金银、或以文章、或以诗歌。干谒诗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唐代干谒诗数量有数百首之众,尽管在数量上、艺术上没有山水田园诗、边塞诗、送别诗等题材引人关注,但依然有一些经典的干谒诗历久弥新,一些名句被累世传诵,如“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等等。干谒诗在唐代形成一道颇为壮观的景象,受复杂的内外因素的影响。本章即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挖掘干谒诗何以在唐代一枝独秀的原因。
一、科举制度本身产生的干谒
唐科举分两大类,即常科和制科。常科的科目,不同时期多有变化,常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其中又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制科名目繁多,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军谋宏远等数十种。由于明经科在难度不大、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干谒诗主要是围绕进士科产生的干谒行为,下面我们就着重研究一下科举制度本身对干谒诗的兴盛有何影响。
骨碎补总黄酮(一)常科取士带来的干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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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科举依然保留了魏晋九品中正制一些因素,荐举在唐科举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白城市文化小学其一,围绕举子的产生(主要是乡贡)而带来的干谒。其二,举子进京后围绕权贵、社会名流的“公荐”而产生的干谒行为。
举子来源有两种途径,《新唐书·选举志》载: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1]乡贡是经由县、和州、府两级考试层层选拔后举送中央的。而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为才艺,一为品德。才艺尚有标准,品德实无尺度,这样的考试内容为干谒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这种制度上的不严密性是乡贡中干谒盛行的根本原因。生徒的产生多由各级学馆直接考试推举,相对规范、严格,干谒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在乡贡中频繁。
举子除了需要干谒州、县长官外,举子进京后,还需要及时向达官贵人进行干谒,请求延誉和举荐。程千帆先生在《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中将投行卷和纳省卷做了区分。简言之,所谓行卷就是应试的举子将自己的诗文向社会上有地位的人投献,请求他们向主司即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推荐。省卷则是举子按规定直接投给礼部主试官的,又称公卷。所投内容可能相同,只一私一公之异也。由于公卷最后逐渐流于形式,一般,举子更重行卷。举子之所以行卷的根本原因在于唐代科举考试的不糊名制,这就为举子提供了一个提前展示自身才华的机会,一旦在试前积累了声誉,即使考场发挥不尽如人意,亦有可能凭借成功的行卷而登第。另外,一些政坛显贵、文坛名士通过自身特殊地位或与知贡举的密切关系可以参与决定录取举子的名单,谓之通榜。这也是举子之所以干谒非知贡举的达显之人的原因所在。《唐摭言》卷六《公荐》载:太学博士吴武陵看到杜牧的《阿房宫赋》后,认为此人“真王佐才也”,于是向知贡举崔郾举荐,武陵“请侍郎与状头”,由于前四早已有人,崔郾终不得已,“即第五人”。视域又见卷八《通榜》载:宣宗大中十年(856)郑颢知贡举,委托崔雍员外为榜。至榜除日,不见榜至,焦虑之际,雍遣一小僮至,不见任何文字,不得已连夜操觚,僮儿遂“以一蜡弹丸进颢,即榜也。”颢竟“无一更易”。
干谒诗何以在唐代盛行还和考试内容密切相关。初,进士只试策文,不试诗赋。到高宗调
露二年(680)才由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奏请先试贴经、次试杂文、后试策。这在《唐会要》里有相关记载:“调露二年四月,刘思立除考功员外郎。先是进士但试策而已,思立以其庸浅,奏请贴经及试杂文,自后因以为常式。” [2]关于所谓“进士试杂文两首”,傅璇琮先生引徐松《登科记考》认为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天宝之间。[3]对此,王勋成先生提出异议,认为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中宗时期。[4]本文从王说为是,也就是说从中宗时诗赋即成为进士科优劣取舍的重要部分了,而这正是举子之所以采用诗文为干谒的主要形式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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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举、荐举取士造成的干谒
制举源远流长,兴于汉而盛于唐。作为招纳“非常之才”考试,试前培养声誉、博得名声就显得尤为重要,故荐举的作用就更大。首先,应制举人通常有以下几种渠道产生:其一,自行到当地州府州府报名,投状说明自己所应科目,叫“自举”;其二,由各地长官和在朝常参官推荐参加;其三,还可以直接到京城诣阙下自荐;其四,应不求闻达科和高蹈不仕科的举子则必须由州府录状表荐,用专车以礼举送至京。[4]举子想通过二、四两种途径应试是必须先干谒当地州府官员的。
其次,当实唐代规定无论举子是自荐还是荐举都需要有在朝官员相保,保人与举子息息相关,举子高中,保人受奖;举子作弊或答非所问,保人受罚。可见,当保人是要承担风险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让保人放下包袱,要么以物贿赂,要么以才征服,干谒是必要的。
最后,能否在考试中脱颖而出,关键还在主考。除了当然的主考皇帝外,一般还设有三名考策官,一般由中书舍人、各部侍郎、拾遗补缺担任。所以直接干谒考策官,或者通过其他达官显贵遇知皇帝,也是举子需要准备的一项活动。
总之,无论是为取得应试资格而取悦于州府官长官、还是取信于现任官员的保人,或者受知于炙手可热的当朝显贵,干谒都是制举进阶的必须。
二、铨选制度造成的干谒
在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发展史上,唐代是个特殊的朝代,无论是唐前、还是唐后,举士和选官是同一过程,只有唐代,举士和选官是截然分开的两个过程,分属于礼部和吏部。对于举子来说,从礼部省试中突围出来只是完成入仕的第一步,何时释褐出仕、做什么官,还要经过吏部复杂的铨选过程。这一过程《唐会要》里有大概的描述:“其铨综也,南曹综
核之,废置与夺之,铨曹注拟之,尚书仆射兼书之,门下详覆之。” [2]铨试内容“以四事择其良:一曰身、一曰言、一曰书、一曰判。”察其身、言,谓之铨;观其书、判,谓之试。四事中以试判最为重要,判试两道,并糊名以定其等第,而后就可以量资授官了,最后经门下省审查,吏部授以告身(官符),铨选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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