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西方文官制度的缘起,发(1)

科举制,西方文官制度的缘起,发展及影响
一、缘起
(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有关战争的资料的缘起
起源于隋唐时期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余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历经了一千三百多年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隋朝以前采用的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员的制度导致出身寒门的普通人无法步入仕途,隋朝开始改为科举制,使得任何参加者都有成为官吏的机会。明清时期科举考试逐渐僵化,被称为八股取士,后于20世纪清末初废除。
在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
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二)西方文官制度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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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制度也称公务员,科举制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核心, 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 还是现代西方文官制度的起源。西方文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是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不断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在中世纪,英国实行封建专制制度,国王集立法和行政大权于一身,所有官员都是国王的臣仆,一切听命于国王,官吏的任命和升迁完全取决于门第出身和对国王的忠诚,而个人的品德和才学则无足轻重。这种人事行政制度就是所谓的“恩赐官爵制”。17世纪80年代末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最后胜利,并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国王权力受到极大削弱,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随后建立了两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党派掌握了对政府中重要官员的任免权。于是,在议会选举中取胜而上台的党派,便把政府官职看作是“战利品”,合法地、公开地进行论功行赏,加以分配,这就是所谓的“政党分肥制”。1833年英国政府各部开始实行官职的考试补缺制度。1853年英国议会派遣麦克
莱等3人组成委员会调查东印度公司的用人制度。该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摒弃用人制度上的“恩赐"主义,实行考试任用制度。1854年,英国财政部高级官员查里斯.屈威廉和斯坦福·洛斯克特对英国文官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著名的《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建议设立常任文官制度,包括考试、录用文官、重视文官的专业水平、提拨优秀文官等等。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公布了这个报告,并决定成立了3人委员会负责文官的考试、录用事宜。1870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第2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等级结构等重要原则做了进一步的确定和完善。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个文官制度在英国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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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威胁论科举制和西方文官制度的发展
)唐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得到完善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所以第一名叫做状元,第二名叫做榜眼,第三名叫做探花。但是在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著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
)宋朝时期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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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学生成绩管理系统论文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并且设置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同时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加强了考试的监管防止舞弊现象。
)明代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发展的转折时期
在明朝时期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同时也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发展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为明代科举考试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广阔的空间,使得有关科举考试思想理论的阐发和提出逐步形成多视角、重实践和系统宝圣的特点。明代科举制度并不是一个狭义的文化制度或教育制度,它是一种社会制度,对明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思维方式的转换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明代, 有人称之为科举史上的极盛时期, 一方面, 科举制度变得十分严密, 另一方面它的弊端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明代科举考试分别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年一次, 在各省城举行, 凡本省生员与监生经科考、录考合格者均可应考, 乡试考中才称举人。会试于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 参加考试的是各省的举人, 考中者称贡士。殿试在会试同一年举行, 应试者为贡士, 由皇帝亲自主持, 分三甲录取。一甲取三名, 赐进士及第, 第一名称状元, 第二名称榜眼, 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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