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约车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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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约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王文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rgp步摘要:面对近两网约车市场问题频出,监管混乱的情况,本文从我国网约车市场监管的现状出发,分析出目前网约车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在监管过程中对网约车司机缺乏安全监管,网络注册信息无法有效核实、网约车监管法律冲突与监管空白、数据监管不到位以及信息的壁垒、网约车行业自律监管能力不足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从网约车源头、法律体系、信息平台、行业自律等四个方面给出对策建议,希望实现政府、企业、行业等多管齐下的监管局面,发挥市场在网约车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推动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网约车;市场监管;监管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9-0345-01
一、网约车市场问题频出
近日,网约车市场中事件频发,从“滴滴打人事件”、“滴滴司
机锁门骚扰女乘客”、“顺风车司机暗中直播女乘客”以及出现了一些乘客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侵害等事件。网约车市场的安全性引起了大众舆论的担忧。
这一系列事件的背后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自网约车在市场异军突起后,网约车危害乘客安全的恶性事件频发,网约车市场应如何监管?因此,下面我们将要分析网约车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应对。
二、我国网约车市场监管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网约车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网约车对司机缺乏安全监管,网络注册信息无法有效核实网约车司机进入门槛低,其身份、家庭、等信息的筛选审核不够严格,导致了在网约车的进入领域,网约车司机鱼龙混杂,服务质量无法保障,对乘客安全造成了威胁。网约车司机中存在犯罪前科、“毒驾”等乱象频出。
2.网约车监管法律冲突与监管空白
《暂行办法》已出台许久,并未再出现新的正式的监管法律。对于新兴的事物而言,一部暂行办法显
dpph自由基清除率微核然无法满足其发展的要求以及在现行的诸多法律中产生了冲突和监管的空白,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说是一大难题。
同时,对于政府的监管部门来说,现有的法律秩序遭到冲击,新的法律尚不完善,随着网约车司机以及乘客数量的不断扩大,网约车平台为了寻求发展、追逐利益、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的行为也给政府监管敲响了警钟。
3.数据监管不到位以及信息的壁垒
网约车大数据的运用可以作为监管部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暂行办法》中就在很多方面提出了要注重对网约车基础运营数据资料的监管和搜集,要求网约车平台加强监管,数据库接入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以及对驾驶员的车辆以及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反馈等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执行中,网约车平台对于数据的保护和掌握以及公安、政府等部门对于个人信息没有能够很好的和企业形成合作与共享。
4.网约车行业内部自律以及监管不足
网约车市场失灵,政府监管必不可少,但是对网约车行业自身来讲,更应该从本来就不太成熟的行业内部自律做起。网约车行业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了内部竞争不充分,私自定价,恶意竞争行为短蛸
频发。同时,面对网约车服务的信用评价反馈机制缺失,都对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以及维护乘客利益极为不利。
三、网约车市场监管的对策分析
(一)监管从源头抓起,牢固事前预防
在对网约车的市场进入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后,更要加强其执行力度,在未出台新的法律之前,要严格执行《暂行办法》,提高网约车的进入门槛,对新入门的网约车司机实行“严查严选”,确保从源头保证网约车司机的质量。同时对已进入行业的“老司机”进
行全面的审核以及监管,不仅要“对人”,更要“对车”,坚决清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车辆,净化网约车行业的安全环境。
(二)健全网约车监管的法律体系,填补法律漏洞
首先应该建立起一套全国统一且行之有效的网约车的法律规范,均衡政府监管、网约车平台、网约车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其次,在法律上区分好网约车以及出租车之间的性质关系,发挥市场作用,是得网约车运营者有法可依,合法运营。最后,在网约车的立法方面,应该从全局出发,结合网约车发展的现状,完善不足的地方,避免法律之间的交叉。
(三)建立健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通过建立网约车大数据监管平台,及时详细地掌握网约车运营平台、司机、车辆运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风险。公安系统及政府部门在网约车市场监管的准入过程中可以与网约车平台合作,对接其司机的资格审查系统,对出现过犯罪、、交通肇事等人员重点监管。
(四)强化网约车行业内部的自律及监管
首先,网约车要从自身做起,建立网约车内部的行业协会,制定内部规范,加强内部的自身约束。其次,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监督的评价机制,信用与网约车平台、司机服务的质量直接挂钩,建立网约车的信用档案,提升运营的透明度。最后,建立行业内部的奖惩机制,净化行业内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陈学祥
四、结语
网约车市场依靠当下“互联网+”的形势背景下迅速崛起,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众多社会安全问题,对这个新兴行业的崛起,政府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从一开始的盲目无序到后来出台《暂行办法》,监管的内容、方式、体系不断健全,但同时政府也应该看到网约车市场监管存在的诸多困境和难题,在更好地发挥正提供服务和监管的同时,更应该加强与
监管平台企业的合作,更多地放权于市场,发挥市场的作用,只有做到政府监管、平台监管、市场自律等多管齐下,才能激发网约车市场的发展活力,推动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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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文杰(1993-),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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