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发电、钢铁等十大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货]发电、钢铁等⼗⼤⾏业企业温室⽓体排放核算⽅法与报告指南常见问题解
北极星⽕⼒发电⽹讯: 化⼯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报告主体租赁了别⼈的设备,或⾃⼰的设备租赁给别⼈,或某项⽣产活动外包给别⼈,是否纳⼊报告范围?
答:按照运营控制权法,租赁来的设备也应纳⼊报告范围;租赁出去的设备不纳⼊报告范围;外包的⽣产活动不纳⼊报告范围。
问:计算企业电⼒消费隐含的CO2 间接排放量时如何选取排放因⼦?
答:根据对应年份选取国家应对⽓候变化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的各区域电⽹平均供电CO2 排放因⼦,这个排放因⼦也是省级温室⽓体清单在计算电⼒调⼊调出隐含的CO2 排放量时⽤到的区域电⽹平均供电CO2 排放因⼦。
法制时空
问:有企业同时存在⾃备电⼚、电⽹购电及电量外销的情况,净购⼊的电⼒隐含排放如何计算?企业⾃备电⼚是否应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单独核算?
答:⾃备电⼚如果为独⽴的法⼈或视同法⼈单位,应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单独核算报告;如果被划作⼀个核算单元,⾃备电⼚的化⽯燃料燃烧排放也可参考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计算,以适⽤更准确的碳氧化率,但净购⼊电⼒隐含的CO2排放核算仍应按该企业所属⾏业的适⽤指南来核算。
问:有企业同时存在⾃备锅炉产⽣蒸汽,外购蒸汽、蒸汽外销的情况,净购⼊的热⼒隐含排放如何计算?
答:净购⼊热⼒隐含的CO2 排放核算仍应按该企业所属⾏业的适⽤指南来核算。
问:活动⽔平存在多种数据源选项,如⼊⼚数据与⼊炉数据之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之分,企业应该如何选取?
答:活动⽔平来源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是否能够⽀持既定排放源的活动⽔平需求。存在多个可选的数据源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透明、准确、完整、⼀致、可核查的原则选取其中⼀个合适的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据源必须⼀致。
问:报告主体存在跨⾏业⽣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的指南?
答:建议按产业活动细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对应⼀种产业活动,也⽅便适⽤所属⾏业的针对性指南。
问: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怎么办?
答:建议将地理上相对独⽴的分⼚作为⼀个个核算单元,在报告中分别识别并计算每个核算单元的化⽯燃料燃烧、⼯业⽣产过程、CO2 回收利⽤等排放源,最后汇总即反映了报告主体的总排放情况。
问:煤化⼯企业的指南适⽤问题?
答:煤化⼯企业可参考化⼯企业核算指南核算和报告温室⽓体排放量。
西风狂诗曲2问:对⼀些不常见的燃料品种,如兰炭、锻煤,如何获得含碳量?
答:对不常见的燃料品种,最好实测元素碳含量,最不济也应实测低位发热量,然后参考发热量相近燃料品种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含碳量。如兰炭的含碳量可根据实测的低位发热量及焦炭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
问:在基于碳质量平衡法计算⽣产过程CO2 排放时,部分企业存在输⼊输出混合物,并且企业⽆法提供混合物的碳含量,如何处理?
答:在第⼀年可尽量查相关依据粗估含碳量,如仍不可得,可假设0%含碳及100%含碳分别计算极端值,并从上下限
答:在第⼀年可尽量查相关依据粗估含碳量,如仍不可得,可假设0%含碳及100%含碳分别计算极端值,并从上下限范围中按保守性原则取⼀个值作为报告数据。同时做好今后获得该混合物含碳量的监测计划,以更准确地核算报告第⼆年的排放量。
问:在基于碳质量平衡法计算⼯艺过程原材料产⽣的CO2 排放时,结果出现负值怎么办?
答:结果出现负值意即该⼯艺过程碳的总输出⼤于碳的总输⼊,这违背了质量平衡原理。建议(1):⾸先检查碳输⼊源流有⽆遗漏;(2):检查碳输⼊源流的活动⽔平是否偏低,或者碳输出源流的活动⽔平是否偏⾼;(3):检查碳输⼊源流的含碳量是否偏低,或碳输出源流的含碳量是否偏⾼。
如果上述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这表明该⼯艺过程原材料产⽣的CO2 排放量⾮常低或接近零,活动⽔平或含碳量⼀旦出现较⼤的不确定性计算结果就可能出现负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说明该⼯艺过程原材料产⽣的CO2排放量为0。
问:化⼯企业是否要计算⼚内废⽔处理的CH4 和N2O 排放量?
答:在指南起草过程中,综合各⽅的意见,暂不要求企业核算和报告那些监测成本较⾼、不确定性较⼤、且贡献细微的排放源。如废⽔处理以及化⽯燃料燃烧的CH4 和N2O 排放量。
钢铁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如企业间存在设备租赁、承包情况,该如何核算和报告?
答:如钢铁⽣产法⼈企业与其他法⼈企业间存在⽣产设备运营权转移形式,如设备租赁、承包等,由此产⽣的温室⽓体排放应纳⼊具有实际运营权法⼈企业的核算和报告。
问:化⽯燃料燃烧排放量是否需要分设施或分单元核算和报告?
答:核算和报告以企业法⼈或视同法⼈的独⽴核算单位为边界,将之看做⼀个整体,⽆需分设施或分单元核算和报告。
问:如何考虑炼焦过程产⽣的焦炉煤⽓和焦炭、炼铁炼钢过程中产⽣的⾼炉煤⽓和转炉煤⽓等⼆次能源⾃⽤?
答:对于⼆次能源,只考虑企业外购和外销部分。
问:关于燃煤的低位热值缺省值,可否采⽤本企业实测值?
答: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实测值,但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进⾏检测,否则,采⽤指南推荐值。
问:对于外购焦炭等化⽯燃料,企业是否核算和报告⽣产这些化⽯燃料过程中产⽣的排放?
答:只计算这些化⽯燃料在本企业燃烧所产⽣的温室⽓体排放量,其⽣产过程中产⽣的温室⽓体排放应由⽣产这些化⽯燃料的企业核算和报告,不纳⼊本企业核算范围。
问:如何处理企业利⽤余热或余能发电,满⾜⾃⾝所需的电⼒需求?
答:对于⼲熄焦发电、⾼炉炉顶余压发电等利⽤余热余能发电,可作为企业⾃发⾃⽤考虑,不应作为外购电⼒。如企业⾃备电⼚(⾮独⽴法⼈或视同法⼈独⽴核算单位)为燃煤、燃油发电,其化⽯燃料燃烧排放可参考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计算,以适⽤更准确的碳氧化率,但净购⼊电⼒隐含的CO2 排放核算仍应按该企业所属⾏业的适⽤指南来核算。
问:如何选取电⼒CO2 排放因⼦?
答:根据对应年份选取国家应对⽓候变化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的各区域电⽹平均供电CO2 排放因⼦。
问:活动⽔平数据存在多种来源选项,如⼊⼚数据与⼊炉数据之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之分,企业应该如何选取?
答:活动⽔平来源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是否能够⽀持既定排放源的活动⽔平需求。存在多个可选的数据源
答:活动⽔平来源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是否能够⽀持既定排放源的活动⽔平需求。存在多个可选的数据源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简单、准确、可核实、可溯源的原则选取其中⼀个合适的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据源必须⼀致。
问:如何处理企业使⽤活性⽯灰代替⽯灰⽯作为熔剂?
答:由于活性⽯灰主要成分为CaO,⾼温下不再分解产⽣CO2,故不再考虑部分熔剂消耗产⽣的CO2 排放。
发电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指南中提出的活动⽔平数据的选取,可以选择原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应采⽤哪个数据?
答:数据的选取应依照准确、可核查的原则,并注意数据来源的⼀致性。
问:企业排放量低于1%的排放是否可忽略?
答:如果企业有相关的测量数据并可计算出排放,则应计算;如果企业没有相关测量数据,且排放量低于1%,如果估算有很⾼的不确定性,则不予计算。
问:指南是否只适⽤于燃烧化⽯燃料的发电企业?
答:指南适⽤于从事电⼒⽣产的企业,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物质发电。
问:关于燃煤的元素含碳量,企业现在没有相关的计量装置如何处理?
答:可以去具有相应资质的电科院或者煤科院检测。
巷道问:如何确定购⼊电量?
答:机组⼤修时外购电,通过发票或结算单确定。
河北环首都经济圈电⽹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指南中提出的活动⽔平数据的选取,可以选择原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应采⽤哪个数据?
答:数据的选取应依照准确、可核查的原则,并注意数据来源的⼀致性。
问:企业排放量低于1%的排放是否可忽略?
答:如果企业有相关的测量数据并可计算出排放,则应计算;如果企业没有相关测量数据,且排放量低于1%,如果估算有很⾼的不确定性,则不予计算。
问:关于供电量的统计,应使⽤全⼝径供电量还是电⽹公司供电量?
答:以电⽹公司作为法⼈实体,统计其供电量。
问:维修或退役过程中的六氟化硫设备容量和实际回收量按单台设备列出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答:有些电⽹企业提出以公司为单位统计⽐较合理。
问:关于电⼒的排放因⼦,使⽤省级的排放因⼦是否更合理?
答:省级电⼒调⼊调出复杂,排放因⼦不稳定,⽤区域的更合理。
民⽤航空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民⽤航空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指南中提出的活动⽔平数据的选取,可以选择原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应采⽤哪个数据?崔芝昆
答:数据的选取应依照准确、可核查的原则,并注意数据来源的⼀致性。
问:企业排放量低于1%的排放是否可忽略?
答:如果企业有相关的测量数据并可计算出排放,则应计算;如果企业没有相关测量数据,且排放量低于1%,如果估算有很⾼的不确定性,则不予计算。
问:关于跨界运输问题该如何解决?
答:以企业法⼈为主体,统计企业所有的航空燃油消耗量(国内+国际)。
问:关于航空燃油消耗量如何确定?
答:1)飞⾏任务书-向民航总局报送《航空燃油消耗统计表》;2)机载测量系统(不包括辅助动⼒装置消耗,3%数据丢失);3)加油单(包括飞机排出的沉淀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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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代码共享的问题
答:按企业之间的分摊协议来确定。
问:航空器与燃油花费是两家不同的航空公司,怎么确定排放算谁的?
答:按航空器的拥有者来确认。
电解铝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本指南所提供的阳极效应排放因⼦推荐值为何略低于IPCC 和《省级清单指南》缺省值?
答:IPCC 两个版本的指南都是2006 年之前开发的,⽬前的《省级清单指南》缺省值主要适⽤于2005 年省级温室⽓体清单编制,数据获取年份较早;本指南考虑了技术进步,结合我国⽬前的实际⽣产情况,请有⾊⾦属⼯业协会按照国际通⽤的测定⽅法,重新测算了阳极效应排放因⼦推荐值。
问:本指南为何不考虑煅烧和焙烧⽯油焦的排放?
答:我国仅有部分电解铝企业涉及煅烧和焙烧⽯油焦的问题,根据典型案例测算,煅烧和焙烧⽯油焦两项能源作为原材料⽤途的排放量之和仅占企业温室⽓体排放总量的千分之5 左右,远低于1%,因此忽略此类排放源。
问:本指南所提供的⽯灰⽯消耗排放因⼦推荐值为何略低于IPCC 和欧盟缺省值?
答:IPCC 和欧盟缺省值为碳酸盐原料纯度和分解率均为100%情况下的理论值;但经企业调研和专家咨询,了解到我国碳酸盐原料纯度和分解率达不到100%,企业⽣产记录数据在95-99%之间,因此本指南根据我国实际⽣产情况进⾏了修正。
问:燃料低位热值和排放因⼦相关参数是否采⽤实测值?
答:⽬前我国⼤部分铝冶炼企业做不到对以上参数进⾏实测。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低位热值可能可以实测,但含碳量、碳氧化率等排放因⼦相关参数本⾏业内部⽆法实测。
问:⽯灰⽯消耗排放因⼦是否采⽤实测值?
答:⽬前我国⼤部分铝冶炼企业做不到对以上参数进⾏实测。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没有实测的⽅法学和实例,因此
答:⽬前我国⼤部分铝冶炼企业做不到对以上参数进⾏实测。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没有实测的⽅法学和实例,因此暂不建议国内铝冶炼企业实测⽯灰⽯消耗排放因⼦。
镁冶炼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本指南为何不考虑使⽤六氟化硫的排放?
答:在2010 年前,我国仅有极少数的镁冶炼和加⼯企业使⽤六氟化硫作为保护剂,但由于成本很⾼,⽬前已没有企业使⽤六氟化硫作为保护剂,⽽是采⽤其他⼀些替代物,不涉及温室⽓体排放问题。
问:本指南所提供的⽩云⽯消耗排放因⼦推荐值为何略低于IPCC 和欧盟缺省值?
答:IPCC 和欧盟缺省值为碳酸盐原料纯度为100%情况下的理论值;但经企业调研和专家咨询,了解到我国⽩云⽯原料纯度平均为98%,因此本指南根据我国实际⽣产情况进⾏了修正。
陶瓷⽣产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关于⼯业⽣产过程排放和碳酸盐的含量问题
答:1)我国陶瓷⽣产企业使⽤的原料差别较⼤,⽆法提供原料中碳酸盐含量的缺省值;2)我国相当多的陶瓷⽣产企业所⽤原料中不含有碳酸盐等在⼯业⽣产过程中产⽣CO2 排放的原料,这类企业可以不核算⼯业⽣产过程排放;3)部分陶瓷⽣产企业所⽤原料中含有碳酸盐,但是关于碳酸盐的含量等详细数据⽆法获得,或者获得的数据不确定性⾼,另外,估算该部分碳酸盐在⼯业⽣产过程中的排放不⼤于核算边界内总排放量的1%,在此情况下建议这类企业可以不核算⼯业⽣产过程排放;4)如果陶瓷⽣产企业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法可以获得原料中碳酸盐含量,则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法计算⼯业⽣产过程产⽣的CO2 排放。
问:关于⽤于⽣产净购⼊热⼒隐含的排放问题
答:如果陶瓷⽣产企业存在⽤于⽣产净购⼊热⼒的情况,则可以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法计算这部分热⼒隐含的排放。
⽔泥⽣产企业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对于缺省值和企业检测值,应怎样选择?
答:对于缺省值和企业检测值,应该优先使⽤企业检测值。如果没有条件或⽅法规范检测,就采⽤缺
省值。但是,对于同⼀企业在填报企业排放等系列数据时,所有的数据必须保持⼀致性。如果某个数据采⽤企业检测值,就应⼀直采⽤企业检测值;如果采⽤缺省值,就应⼀直采⽤缺省值。
问:国家给出了区域电⼒排放因⼦,但是在执⾏MRV 课题时,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出台的每个省的排放因⼦,这样,从国家的⾓度,为了数据可⽐,肯定要⽤国家的因⼦,但从各个省份上来说,是不是⾃⼰省份的排放因⼦更加准确?
答:采⽤国家给出、并不断更新的区域电⼒排放因⼦。
问:对于余热发电部分,我们⾛了⼏家企业,有的发电是⾃发⾃⽤的,联⽹但不上⽹;但也有企业的余热发电上电⽹,同时也从⽹上购买电量。怎么来计算电⼒排放量?
答:对于余热发电是⾃发⾃⽤的,企业的电⼒排放量只需要考虑外购电⼒所对应的排放量;如果余热发电业务发出的电量有上⽹的,同时也从电⽹购买电⼒,此时需要扣除发电上⽹部分电量,⽤净购⼊的电量计算电⼒排放量。
问:有的企业是⾃⼰发电,有的企业外包给其他企业发电。外包企业把余热给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就在外包企业⾥⾯弄了⼀个余热发电⼚,发出的电以协议价卖回给外包的企业⽤,怎么来计算电⼒排放量?
答:这涉及到业务外包的问题。企业将部分业务外包出去了,承包企业就有该部分业务产⽣的排放量。如果它的排放量够门槛,就需要申报;但它的排放量没有够门槛,就不需要申报。如果余热发电的业务不外包,发包企业就有了余热发电业务产⽣的排放量。若够门槛,就需要申报。这种情况对我国所有地⽅、所有⾏业是相同的。
问:⽔泥⼯艺过程排放的计算是以氧化钙、氧化镁为⽬标进⾏追踪的,为什么不按照烧失量来计算?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19: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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