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TCC_16-2004-纺织品耐光牢度汇编

AATCC Test Method 16-2004 纺织品耐光牢度
AATCC RA50技术委员会于1964年制订;1971年,1974年,1978年,1981年,1982年,1990年(取代ATCC 16-1987,16A-1988,16C-1988,16D-1988,16E-1987,16F-1988和16G-1985),1993年,2003年,2004年修订;1977年,1998年重新审定;1983年,1984年,1986年,1995年,1996年编辑修订,技术等效于ISO 105-B01方法6;与ISO 105-B02的方法3有相关性。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本测试方法提供了当前使用的测定各类纺织材料耐光牢度的通用原则和操作程序。下述可选择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各种纺织材料以及应用于各种纺织材料的染料、整理剂和助剂。
可选择的测试方法有:
1-封闭式碳弧灯,连续光照
2-封闭式碳弧灯,间歇光照
3-氙弧灯,连续光照,黑板温度计
4-氙弧灯,间歇光照
5-氙弧灯,连续光照,黑板标准温度计
6-玻璃日光
1.2 使用这种测试方法并不意味着对某些特定应用的加速测试。耐光牢度测试和实际曝晒之间的关系必须确定并经协议双方达成一致。
1.3 本标准方法包括以下部分,有助于使用和执行不同的方法来测定纺织品的耐光牢度。部分
术语 (1)
安全和预防措施 (2)
使用和限制条件 (3)
仪器和材料 (3)
参比标准 (3)
试样准备 (4)
仪器操作条件 (5)
仪器曝晒程序方法1-5 (6)
日光曝晒程序 (7)
结果评级 (8)
报告 (8)
精确度和误差 (9)
参考文献.............................................9 注释 (9)
附录………………………………………13-14
2. 原理
2.1 待测纺织品和参比样在规定条件下同时曝晒,用AATCC变灰卡或测仪对试样的曝晒部分和遮挡部分(或原样)之间的颜变化进行比对,评定试样的耐光牢度。耐光牢度的分等是通过对一系列同时曝晒的AATCC蓝羊毛标准进行的。
3. 术语
3.1 AATCC蓝羊毛标准:AATCC发布的一组蓝羊毛染织物,用来确定试样在耐光牢度测试过程中所受的曝晒量(见32.1)。
3.2 AATCC褪单位(AFU):在不同测试方法规定的条件下,达到的特定的曝晒量。一个AATCC褪单位(AFU),相当于AATCC蓝羊毛标准L4的差达到灰卡4级或者差达到1.7±0.3 CIELAB单位差时所需的曝晒量的1/20。
3.3 黑板温度计:一种测量温度的装置,其感应部件涂有黑漆,以吸收耐光测试中接收到的大部分辐射能量(见32.2)。
3.3.1 该装置可大致测出试样在自然光或人造光曝晒下达到的最高温度。任何与32.2中描述的装置的偏离都可能影响到测量的温度。3.4 黑板标准温度计:一种测量温度的装置,其感应部分涂有黑材料,以吸收耐光测试中接收到的大部分辐射能量,通过塑料板使其隔热(见32.2)。
3.4.1 该装置可大致测出试样在自然光或人造光曝晒下达到的最高温度。任何与32.2中描述的装置的偏离都有可能影响到测量的温度。用黑板标准温度计与黑板温度计测出的温度不同,因此,两者不可互换使用。
3.5 宽带通辐射计:辐射计的相对术语,在最大透光率为50%时,辐射计的带通宽度大于20 nm,用于测量一定波长的辐照度,如波长300-400 nm或300-800 nm。
3.6 变:指任何形式的颜变化,可以是亮度、相或彩度,或任意组合的变化,通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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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试样和相应未测试的试样来确定颜的变化。
3.7 牢度:材料暴露在加工、测试、储存或使用中可能遇到的环境下的耐颜变化或/和染料向贴衬材料转移的能力。
3.8 耐光牢度:材料经日光或人造光源曝晒,其抵抗颜特性变化的性能。
中国知识网3.9 红外线辐射量:波长大于可见光、小于1 mm的单光的辐射能量。
注红外线辐射的光谱范围界定不明确,可以根据使用者需要变化。CIE (国际照明委员会) E-2.1.2委员会在光谱范围780 nm和1 mm之间进行如下划分:
IR-A    780-1400 nm
IR-B    1.4-3.0 μm
IR-C    3 μm-1 mm
3.10 辐照度:单位面积接收到的光的辐射能量,单位是瓦特/平方米(W/m2nm)。
3.11 “L”编号:AATCC蓝羊毛标准所给予的序列号,根据其变达到AATCC变灰卡的4级所需要的AATCC褪单位(AFU)来确定。
AATCC蓝羊毛标准的“L”编号与AFU 之间的数量关系见表2;
试样的耐光牢度可以根据曝晒后试样的变与最接近变的AATCC蓝羊毛标准相比得到,见表3。
3.12 兰利 (langley):太阳辐射总能量的单位,等于每平方厘米辐射表面产生1克卡能量。
注国际单位制焦耳(J)表示辐射能量,瓦特(W)表示辐射功率,每平方米(m2)表示面积。使用下列换算关系:1 1angley=1 cal/cm2;1 cal/cm2=4.184 J/cm2或者1cal/cm2=41840J/ m2。
3.13 光牢度:材料的性能,通常以指定的数字表示,描述材料在日光或人造光源下曝晒引起的颜特性的等级变化。
3.14 窄带通辐射计:在最大透光度为50%时,辐射计带通宽度小于或等于20 nm,用于测定一定波长的辐射量,如波长为340±0.5 nm或者420±0.5 nm的辐射度。
3.15 光致变:当曝晒终止后,试样上曝晒部分与未曝晒部分立即出现的某种颜(无论相或彩度的变化)的可逆变化的一种定性的名称。注  在暗处颜变化的可逆性,或相或彩度的不稳定性,用于区别光致变与永久褪。
ldg3.16 日照强度计:辐射计,用于测量全球太阳辐射度,或者倾斜时的半球太阳辐射度。
3.17 辐射功率:单位时间内发射、转移或者接收的辐射量。
3.18 辐射计:测量辐射能的仪器。
3.19 总辐射度:某一时间点内所有波长的辐射能量,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
3.20 紫外辐射量:波长小于可见光、大于100 nm的单光组成的辐射能量。
注紫外线辐射的光谱范围界定不明确,CIE (国际照明委员会) E.2.1.2委员会在光谱范围400 nm和100 nm间进行如下划分:
UV-A    315-400 nm
UV-B    280-315 nm
UV-C    100-280 nm
3.21 可见光辐射量:引起视觉的任何辐射能量。
注释可见辐射光的光谱范围界定不明确,根据使用者需要变化,波长的下限通常被认为在380-400 nm,上限在760-780 nm之间(1 nm=10-9m)。
3.22 氙弧参照织物:一种染的涤纶织物,用来核查耐光牢度测试中氙弧设备测试箱中的温度条件(见32.3,32.4和32.6)。
3.23 在本测试方法中使用的其它相关光牢度术语的定义,参照AATCC标准术语表。
4.安全和预防措施
注  本安全和预防措施仅供参考。这些措施有助于测试,但未包含所有的内容。在本测试方法中,使用者有责任在处理材料时采用安全和正确的技术;须向制造商咨询有关材料的详尽信息,如材料的安全参数和其他建议;还须向“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咨询并完全遵守其标准和规定。
4.1 在阅读和理解生产商的说明书之后操作测试仪器,操作者有责任按照生产商的说明书进行安全操作。
4.2 测试仪器内有高强度的光源。不要直接对视光源。仪器运行时测试箱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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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应在灯停止运转,并冷却30 min后,才可进行光源维修。
4.4 维修测试仪器时,关闭“off”开关和主电源开关;安装仪器时,确保熄灭机器前面板的主电源指示灯。
4.5 皮肤和眼睛在光源下长期暴露可能有危险,因此,应注意保护这些部位。
4.6 应遵守良好的实验室规定,所有的实验室区域应佩戴安全眼镜。
5.使用和限制条件
5.1 在相同的光源和环境下,并非所有的材料受到同样的影响。采用任一测试方法得到的结果,并不能代表其他的测试方法获得的结果或者最终应用的情况,除非协议双方已经对给定的材料或者给定应用建立了数学相关性。
封闭式的碳弧灯法、氙弧灯法和日光法广泛应用于纺织品贸易。不同生产商提供的测试仪器的光谱功
率的分布、空气温度和湿度传感器的位置,以及测试室尺寸可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将导致测试结果的不同。因此,由不同生产商提供的,不同测试室尺寸,或不同光源和过滤器设备的组合测得的数据不可互换,除非他们之间已建立一种数学关系。据AATCC RA50委员会所掌握的资料,不同结构的测试仪器之间没有相关性。
5.2 对于所有的材料,采用氙弧灯法得到的结果与玻璃罩日光法得到的结果有良好的一致性(见表2)。配备特殊过滤玻璃、且产生光暗交替的氙弧灯与玻璃罩后日光的光谱分布非常接近,可以预料到,其结果与玻璃罩日光法获得的结果是吻合的。在特定条件下,两种碳弧法(连续的和光暗交替的)的结果与玻璃罩日光法的结果有相关性,除非碳弧和自然光的光谱特性的差异对测试材料产生相反的作用。5.3 当使用本标准方法时,所选择的方法应根据历史的数据和经验,结合光照条件、湿度条件及热效应条件。所选择的方法也应反映出与测试材料最终用途相关的使用条件。
5.4 当使用本标准方法时,测试材料应与规定曝晒后耐光牢度已知的参比标准(参比样)比对,为此,广泛使用AATCC蓝羊毛标准作为参比标准(或参比样)。6.仪器与材料
6.1 AATCC蓝羊毛标准,L2-L9 (见32.1和32.5)。
6.2氙弧参照织物(见32.3、32.4、32.5和32.6)。
6.3 褪的L4 AATCC蓝羊毛标准,已曝晒20个褪单位(AFU)(见32.5)。
6.4褪的L2 AATCC蓝羊毛标准,已曝晒20个褪单位(AFU)(备选)(见11.2、32.5)。6.5 褪的氙弧参照标准织物(见32.5)。
6.6  AATCC变灰卡(见32.5)。
6.7 背衬卡片,每层163g/m2(90 1b),白Bristol Index (见32.7)。
6.8 遮盖物,透光率接近0,适合于多阶段曝晒,如10、20、40个数量的AFU (见32.8)。
6.9 黑板温度计(见3.3、32.2和32.9)。
6.10 黑板标准温度计(见3.4、32.2和32.9)。注  黑板温度计与黑板标准温度计不可混用,黑板标准温度计用于连续光照、氙弧灯的方法5和一些欧洲测试程序。在相同的测试条件下,两种不同温度计所测出的温度通常也是不一致的。本标准中的“黑温度计”,同时指“黑板温度计”和“黑板标准温度计”。
6.11 分光光度计或者比计(见31.2)。
6.12 氙弧灯测试仪,可选择的配有光监测和控制系统(见32.9和附录A)。
6.13 日光曝晒箱(见32.10和附录B)。
6.14 封闭式碳弧灯测试仪(见32.9和附录C)。
7.参比标准(参比样)
7.1 AATCC蓝羊毛标准(定义见方法16及见5.4)作为参比标准适用于所有方法,然而,在任何一种测试方法中,AATCC蓝羊毛标准的褪速度可能与其他测试方法不同。
7.2 参比标准(参比样)可以是任何合适的纺织原料,但其颜变化的速度是已知的。用于进行比较的参比标准(见  5.4)必须确定且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参比标准(参比样)和测试试样必须同时曝晒,使用参比标准(参比样)有助于随时确定仪器和测试程序的变化,如果参比标准曝晒后的测试结果与已知数据存在的差异超过10%,需要彻底地检查测试仪器的操作条件,校准故障或缺陷的零件,然后,重新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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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可选择方法的仪器曝晒条件
组成 方法1 方法2 方法3
方法4
方法5
高狄
光源 密封碳弧a
连续光照 密封碳弧a
光照/黑暗交替氙弧b.c
连续光照氙弧b
光照/黑暗交替 氙弧b.c.d
连续光照黑板温度计 (光周期) 63±3 ℃ (145±6 ℉)
63±3 ℃ (145±6 ℉)
63±1 ℃ (145±2 ℉)
- - - - 黑板标准温度计
(光周期) - - - - - - 70±1 ℃ (158±2 ℉) 60±3 ℃ (140±8 ℉)光周期 43±2 ℃ (110±4 ℉)
43±2 ℃ (110±4 ℉) 43±2 ℃ (110±4 ℉)
43±2 ℃ (110±4 ℉) 32±5 ℃ (90±9 ℉)测试室内 空气温度 暗周期
- -
43±2 ℃ (110±4 ℉)
- -
43±2 ℃ (110±4 ℉)
- -
光周期 30±5 35±5 30±5 35±5 30±5
相对湿度 (%) 暗周期 - 90±5 - 90±5 - 开 连续 3.8 连续 3.8 连续 光周期 (h)
- 1.0 - 1.0 - 过滤器种类 硼硅酸盐
硼硅酸盐
见A.3.3
见A.3.3
见A.3.3
辐射量(W/m 2nm)
(420 nm) - - 1.10±0.03  1.10±0.03 1.25±0.2
辐射量(W/m 2nm) (300-400 nm)
- 48±1 48±1 65±1
种类
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硬度 低于17 ppm ,更好是低于8 ppm PH 7±1
水的要求 (进水)
温度
环境温度16±5 ℃(61±9 ℉)
a 见附录C 。
b 见附录A 。确保所需温度与所选用的黑温度计相适应。
c 方法3和方法5不同的温度设定点,因为黑板温度计和黑板标准温度计的热感应元件不同。
d 方法5应按照生产商的建议使用。
8. 试样准备
8.1 试样数量。对于可接受的测试,为了提高
精确度,至少取3块试样和参比标准(参比样),
除非买卖双方有其他协议要求。
注  实际操作中可取一块试样和参比样便可
达到测试目的。有争议时,不可采用这种取样
方法,应按常规测试取足够的试样。
8.2 剪取和安装试样。用耐测试环境影响的标
签区分每一块试样。将试样和参比样安装在试
样架上,两者的表面与光源的距离相等。使用
遮盖物时避免压平试样表面,尤其是测试起绒织物时。试样的尺寸和形状应和参比样相同。按以下要求剪取和准备试样: 8.2.1 试样的背衬。对于所有方法,将试样和参比标准(参比样)装在白背衬卡上,用透光率接近于0的遮盖物遮盖试样。对于方法6,将装好的,或装好且遮盖好的试样以适当的材料做背衬,如无背衬,可用固体金属或固体背衬(见32.4、32.7和32.8)。 8.2.2 织物。剪取试样时,使其长度方向平行于经向,尺寸至少70×120 mm (2.75×4.7英寸),试样的曝晒面积至少为30×30 mm (1.2×1.2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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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将有背衬的试样固定在测试仪器提供的测试架上,确保夹持器的前后遮挡物与试样紧紧接触,并且在曝晒和未曝晒区域之间有一条明显的界限,但没有必要挤压试样(见32.11和32.12)。为防止试样脱边,可对其缝边、剪锯齿边或熔边。
8.2.3 纱线。将纱线缠绕或固定在白背衬卡上,长度约为150 mm(6.0英寸),宽度至少为25 mm(1.0英寸),仅对直接面对曝晒的那部分纱线的变程度进行评级。控制样必须含有与曝晒试样相同数目的纱线。曝晒结束后,用20 mm(0.75英寸)的遮盖物或者其他合适的带子将这些面对光源的纱线捆紧,使纱线紧密地排列在曝晒架上进行评级(见32.12)。
仪器操作条件
9.测试仪器的准备
9.1 运行测试程序之前,使用以下的测试操作条件核查仪器的运行情况。为提高测试结果的重现性,应按照供应商的建议将测试仪器安装在可控制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房间内。
9.2 检查仪器是否已经按照供应商建议的校准间隔进行了校准或维护。
9.3 适用时,取下所有的架子和试样喷淋部件。
9.4 根据表1和特定的方法设定仪器操作条件,确保选择的温度与使用的黑温度计相匹配(见32.2)。装上带白背衬卡的试样夹和所需的黑温度计。没有装试样的白背衬卡用于模拟测试过程中曝晒室内空气流动的情况。按照表1和供应商规定的说明操作和控制测试设备。按这种模式操作并调整仪表,以达到需要的黑板或黑标温度、箱体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当没有外部的显示器时,可透过测试室上的窗口读取黑温度计显示的数据。
9.5 遵循11.1-11.2.2用AATCC蓝羊毛标准校准。如果AATCC蓝羊毛标准L2或L4的褪不能满足要求,按照供应商的说明校准,用新的L2或L4蓝羊毛标准重新曝晒至20个AFU。如果褪已经满足第11部分的要求,从试样架上取出白背衬卡,继续进行下面的操作。
9.6 参照生产商的说明和以下内容,准备和操作测试仪器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9.6.1 对于两种封闭式碳弧法,用测试标准ASTM G 151和G 153(见31.3,31.4)。
9.6.2 对于透过玻璃日光法,使用ASTM G 24(见31.5)。
皮鞋很忙
9.6.3 对于所有氙弧灯法,使用ASTM G 151和G 155 (见31.3,31.6)。
9.6.4 对于可适用的方法,参见ISO 105,B部分(见31.7)。
10.校准、验证和褪单位AFU的测量 10.1 仪器校准。为了保证标准化和精确度,与曝晒仪器有关的系统(如光控系统、黑温度计、箱体空气传感器、湿度控制系统、UV传感器和辐射计)应该定期校准。如有可能,校准应该溯源到国家和国际标准。校准周期和程序应该参照生产商的说明进行。
10.1.1 验证仪器的精确性需评估经80-100个数量的AFU曝晒之后的AATCC蓝羊毛标准。参比标准(参比样)总是位于靠近黑板温度计传感器件的试样夹的中间位置进行曝晒。
11.用AATCC蓝羊毛标准校准
11.1 对于碳弧法方法1、方法2和氙弧灯方法3、方法4,在规定的温度、湿度条件下,按照所选的方法,将AATCC蓝羊毛标准L4连续曝晒20±2 h (见表2氙弧灯法相应的AFU)。曝晒后,用目光或仪器评定曝晒后的标准试样。增加或减少灯的瓦数或/和曝晒时间,曝晒一块新的蓝羊毛标准,直到蓝羊毛标准的变达到下述的标准:
as10011.1.1 目光评定。等于所有批次的褪L4的AATCC蓝羊毛标准显示的变级数。
11.1.2 仪器测量。对于第5批次的蓝羊毛标准,按照AATCC评级程序6测得其变值为1.7±0.3 CIELAB。对于其他批次的AATCC蓝羊毛标准L4,按照AATCC评级程序6测得的变CIELAB值等于该蓝羊毛标准校准证书中的值。
11.2 对于碳弧灯方法1、方法2和氙弧灯方法3、方法4,在规定的温度、湿度条件下,按照所选的方法,将AATCC蓝羊毛标准L2连续曝晒20±2 h。曝晒后用仪器或褪的L2 AATCC蓝羊毛标准评定曝晒后的蓝羊毛标准的级数。需要时,增加或减少灯的瓦数或/和曝晒时间,再曝晒一块新的蓝羊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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