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东方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作者:刘洪刚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01期 [摘 要]中年马克思认为东方落后国家的命运只能是资本主义化,走上西欧资本主义道路。晚年马克思指出俄国公社有两条发展道路,一是走上西欧资本主义老路,二是在严格的条件下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走向共产主义,但恩格斯指出俄国的发展变化否定了马克思的跨越思想。总体上说,马克思认为东方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是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在世界整体联系中把握现实社会主义及其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东方落后国家;亚细亚生产方式;俄国农村公社;发展道路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3)01003705
长江村发黄金学术界对马克思关于东方落后国家发展道路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马克思晚年对俄国农村公社命运的思考,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问题也引起了持久的争论。实际上马克思在中年
时期就已经研究过这一问题,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根据马克思的文本,把马克思对东方落后国家的论述分为两个阶段——中年时期(1848-1877)和晚年时期(1877-1883),以揭示马克思关于东方落后国发展道路的真实思想,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这一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中年马克思论东方落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马克思最初在1848年2月发表的《共产党宣言》里阐述了对东方落后国家的看法。至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之前,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世界贸易与殖民扩张双重作用的论述和对东方落后国家社会生产方式的研究,指出东方落后国家的出路是资本主义化,走上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
(一)资本主义世界贸易与殖民扩张的双重作用
19世纪50年代初期,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世界贸易和殖民主义中初步考察了印度、中国等东方落后国家,并称之为“亚洲式的社会”、“亚洲社会”,以区别“西方式的社会”、“西方社会”。在一系列政论文章和信件中,马克思分析了亚洲社会的特点。(1)土地公有,安全性
不存在私有制。1853年6月2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指出:“贝尔尼埃完全正确地看到,东方(他指的是土耳其、波斯、印度斯坦)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2](P256)(2)亚洲社会的经济组织是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农村公社。马克思指出印度的村社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结合体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自己独特的生活”[1](P764),这些家庭式公社是杜丽娘慕还魂“建立在家庭工业上面的,靠着手织业、手纺业和手耕农业的特殊结合而自给自足沉默权制度”[1](P765),彼此几乎没有往来,处于孤立状态,使“社会分解为许多固定不变、互不联系的原子的现象”[1](P770)。(3真水无香电影)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产生了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政府,政府承担着重要的公共职能。“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因而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所以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1](P762)(4)亚洲社会长期停滞,没有社会进步的动力。“从遥远的古代直到19世纪最初10年,无论印度过去在政治上变化多么大,它的社会状况却始终没有改变。钢结构阻尼比”[1](P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