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光纤直放站媒介与儿童”相关议题研究状况综述作者:熊颖来源:《祖国》2016年第14期 “童年的概念是文艺复兴的伟大发明之一,也许是最具人性的一个发明”亚硫酸钙,媒介批评学者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如是说①。对儿童权益的关注,即是罗广寨“媒介与儿童”议题存在的原因。下文,笔者将简要介绍其研究现状及成果。
“媒介对儿童的影响”及“儿童应当如何应对并使用媒介”是媒介素养研究的两大核心问题,包含了传播学5大研究领域中的3支——媒介研究、受众研究、媒介效果研究,在“媒介与儿童”议题中占有基础地位,主要采用调查法、实验法、观察法等研究方法。
20世纪初,大众媒介方兴未艾,“魔弹论”风靡全球。美国佩恩基金会资助了“电影对青少年的影响研究”(1929—1932);京师同文19世纪60年代,施拉姆等人撰写了《美国儿童生活中的电视》。80年代以来,中国理论界也展开相关调查,如卜卫的《大众媒介对儿童的影响》(20
02)、张令振的《儿童与电视》(1999)等。90年代至今,新媒体后来居上,“低头族”正呈现出低龄化态势。对此,不少学者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媒体和互联网对儿童的影响》(卜卫、2002)、《儿童网络素养研究》(李宝敏,2012拉丝工艺)等。总体来说,主要论题有四:其一,儿童使用媒介的情况;其二,儿童使用媒介的心理动因;其三,媒介对儿童诸方面的影响,如:道德、现代性、社会化、学业、审美能力、消费心理及行为等。其四,儿童使用媒介的恰当方法。②
对此,波兹曼认为,在电子媒介的影响下,“童年”将趋于消亡。英国媒介素养学者大卫导电母粒·帕金翰(David Buckingham)批评前者的精英主义视角,肯定儿童的主观能动性。③学者卜卫研究得出:现存研究未能证明媒介是左右儿童行为的单一或重大因素,它的影响往往因人、因情形而异,但其长期、隐性的渗透力仍不容小视。故许多专家提倡在对媒体有所约束的前提下,利用其满足儿童的合理需求,而非严密管制或消极逃避。同时,发展几个层面的联动:政府制定相关法规;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媒体行业自律;学校科学教育,全方位提升儿童的媒介素养;家长陪伴并理性引导;孩子主动参与、积极自控。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