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23
【字 号】绍政办发〔2015〕48号
甘肃农业大学工学院【施行日期】2015.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5〕48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绍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绍市委发〔2015〕3号,以下简称《方案》)关于“制订实施市政府职能转变具体方案,提出3至5年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的要求,现制定本方
  案。
  一、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13项)
  (一)建立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政府职权清理,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0月已完成)
ciir  (二)推行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2月已完成)
  (三) 全面推进市级及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四)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启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推动越城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开展市级现有党政机构设置情况调研。(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等,2014年12月已完成)
  (五)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市级审批事项“归零清理”,推广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中介超市”经验,探索滨海新城“不再审批”试点,加强审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滨海新城管委会,2014年12月已完成)
  (七)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大审批行为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八)完善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项目预算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财政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和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九)加快小城镇开发,探索完善适合中心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提出改革总体目标,确定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委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参与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工作;鼓励经济发达、改革氛围浓厚、条件成熟的区、县(市)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一)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制定出台《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越城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实体化。(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12月已完成)谷氨酰胺合成酶
  (十三)探索开发区社会管理与开发建设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区绩效评价和人员流动机制。按照“充分授权,权责一致,人随事走”的原则,开展并完成市与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工作,充分发挥越城区社会管理优势,强化各功能区
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管理职能。开展滨海新城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等,2014年12月已完成)
安泽发热电缆  二、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28项)希罗达
  (一)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出台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完成市级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人员划转。(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完成)
  (二)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12月底前形成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开展法外设权清理整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2015年12月完成)
  (四)规范管理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管办,2015年10月完成)
  (五)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完善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2015年12月完成)
  (六)编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管办、市经信委,2015年10月完成)
  (七)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完成)
  (八)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打造“信用绍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2015年12月完成)
  (九)开展规外收费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乡镇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
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民生实事、有效投资、财政专项资金等向社会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三)健全防灾救灾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2015年12月完成)
  (十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五)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2015年12月完成)
  (十六)实行工业企业“零地”技改项目目录清单外不再审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审管办,2015年12月完成)
  (十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平安绍兴建设。深化“枫桥式”乡镇(街道)、平安村(居、社区)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高乡村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农办、市司法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八)注重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九)出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意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建立完善适应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一)完善物流综合运输体系,建立符合本地物流产业现状特点和发展需要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二)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完成三分之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三)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试行中期财政规划;做好绩效报告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政府非税收入代理银行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vs 2008  (二十四)加快小城镇开发,探索完善适合中心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部分小城市试点镇进行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委办,2015年12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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