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高考报名条件
1、考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居住在山东省辖区内,或拥有山东省户籍。
3、须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即已完成高中课程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或者须具备相当于山东省高中阶段学历的教育水平。
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将从4月7日开始,至9日结束,考生须到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山东省考试院规定,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市一致的应届毕业生随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市不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于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的区、市招考办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持学籍所在中学出具的应届高中毕
业证明,该证明须经学籍所在的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审查盖章;应届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须持学籍档案卡或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持毕业证和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
艺术、体育考生须持文化准考通知单,办理类别确认手续;另外,已经报名的艺术、体育考生如果在4月7日前没有取得专业合格证的,同样可以参加普通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