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四):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部分县(市、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陕组通字〔20xx〕29号)文件要求和《xx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方法步骤,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开展以“四步差额遴选”为主要资料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以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目标,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用心深化干部初始提名方式改革,探索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新机制,初步构成一套知人善任、广纳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实现xx科学发展、突破发展带给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二、职位设置
(一)县法院(共6个)
1、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执行局局长1名;
2、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审委会专职委员2名、汉阳法庭庭长1名;
3、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行政审判庭庭长1名、审判监督庭庭长1名。
(二)县检察院(共5个)
1、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1名;
2、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控申科科长1名、监所检察科科长1名。
三、人选条件
县法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法院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法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县检察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检察院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有必须的实践经验和抵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潜力;有较宽的知识面,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运用理论和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
2、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职责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干部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中得到干部众的认可,具有较好众基础。
3、正科级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个性优秀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个性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现任副科级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1、公布信息。召开法、检系统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宣布实施方案、空缺岗位、人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等。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我推荐、干部众推荐、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
正科级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
不得低于1:2。
(2)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透过人选相关状况进行公示,确定参加竞职演讲人员。
2、干部众差额“海选”推荐。抽调干部考察员组成
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组,分别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民主推荐工作大会,开展“海选”民主推荐工作。参会范围: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按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20%左右确定熟悉法检系统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
(1)演讲与答辩。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介绍竞职演讲人
员基本状况,由竞职演讲人员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演讲,并回答与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现场提问;
(2)民主测评及推荐。在演讲与答辩的基础上,按照
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进行“海选”民主推荐。
3、党组织差额“比选”提名。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
汇总“海选”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党组织差额“比选”人员名单。坚持优先思考后备干部、优先思考“上培下派”干部、优先思考基层一线干部的原则,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分别主持召开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扩大(扩大至曾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此刻编在
岗的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会议,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
进行票决推荐、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进行二次“比选”票决推荐提名。
4、组织部门差额“精选”考察。由县委干部考察组汇总党组织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状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潜力、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本职工作完成状况以及八小时之外有关状况,重点考察干部的德。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状况,由部务会议研究,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2、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单个职
位1:1确定拟任推荐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5、县委差额“优选”任用。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众公认的用人标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xx
县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票决办法》规定,县委常委会进行表决,决定任用。正科级按单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

本文发布于:2024-09-26 02:11: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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