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工程“汕头市富达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第一期项目”施工现场实际管理需要,我司决定与贵司签定工作移交通知函,并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书面通知您。 为了贵司能与我司指定人员顺利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并防止因工作变动而导致贵司的施工等出现问题,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我司现正式书面通知贵司:
1、费用承担:
请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前往我司“汕头市第八建设有限公司项目1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后贵司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贵司承担;
2、做好移交手续:
我司将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起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办公室等检查相关物品、水电表数等,请贵司及时做好移交手续。
3、移交清单大体如下:
3.1、施工现场
3.1.1电表数、水表数:各楼层电箱、电缆线、消防栓、消防管、水泵等;
3.1.2实物:钢筋、脚手架、仓库物品等;
3.1.3建筑物:结构标高、施工面等。
3.2、办公室
3.2.1电表数、水表数等;
3.2.2电缆线(从施工现场拉到办公室)约:200m;
3.2.3办公室桌、凳子等。
移交单位:汕头市第八建设有限公司项目1部 接受单位:汕头市第八建设有限公司项目2部
移交人: 接收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