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行入台证申办注意事项
一.年满20岁以上之申请人(具备以下财力证明之一即可) a.公司出示本人工资所得相当(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以上)在职证明或纳税证明(需盖有清楚之公司章,及压上开立日期)
b.有等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之 存入日须于交附旅行社送申请件的前一个月)
c.有大陆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核发信用卡金卡的证明档或信用上金卡以上等级之彩正反面扫瞄。(正面持卡人之英文拼音须与通行证上英文一样,背面需有持卡人签名) d.银行账户流水帐,流动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五万元以下(非存折复印件,一样需有银行盖公章,且流水帐之明细每笔金额之余额都在五万元以上)
二.年满18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应检附就读学校之学生证或在校证明,未满20岁者应加附直系血亲之父母同意书(学生证:需提供学生证封皮,学生证照片及学生证注册盖章页 彩正本)
3.若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可使用同一份财力证明,需提供全户户口本,亲属证明,及亲属名册(但必须同时入台,若入台时间不同则需要分开办理。)
应备文件
应备档有以下8项:
1.自由行申请书
2.二吋白底彩照片2张
4.通行证
5.签注页(G)
6.简要行程表
7.紧急连络人 (紧急联络人页,紧急人身份证,紧急人本人户口页)
8.保险证明文件
详解如下:
1.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请客人确实填写内容)(由旅行社提供)
2.最近2年内2吋白底彩相片2张,若通行证申办未超过1年,可用通行证上的照片办理(照片请依国民身份证之规格提供,并应能和身份证辨识为同一人才可接受办理)
3.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应提供可清楚识别五官的图档,不可太黑或太模糊)
4.大陆地区所发(有效期大于六个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5.通行证之签注页(G)
6.简要行程表
请填妥预定来台起迄年月日,入离台航班数据,住宿饭店,在台联络人及其电话,越详尽越好。
7.紧急联络人需为亲属,应详实填写紧急人页资料,并附大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大陆个人户口本,但得证实出亲属关系(若紧急人为父母子女,兄弟妹,夫妻,这三类关系,可以免证实亲属关系),若真没有亲人则可由组团社之负责人担任紧急连络人,提供负责人之身份证,人口卡及一个月内的在职证明及公司营业执照(以上提供之数据复印件,要尽量清晰)
备注:(上述应备档,请务必客人收齐后一次提供,才不会造成数据重复申办的问题发生)请与出团日期前15个工作日前,上交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