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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9.29
【字 号】青政办函〔2022〕170号
【施行日期】2022.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2〕1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园区建设第二次专题调度会会议精神,决定对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卫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 省委常委、海东市委书记
  副 组 长:王 凯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华杰 海东市市长
  成 员:徐小兵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韩有忠 省委编办副主任
  张纳军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莫重明 省科技厅厅长
  洪 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冯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陈 锋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赵 冬 省能源局局长
  范扎根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局长
  杨 勇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董事长
  李小牛 西宁市委常委、副市长
  袁 林 海东市委常委、副市长、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家成 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
  更登加 海南州政协副主席
  史弘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韩生福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郭竟世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
  马庆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马道玖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永祥 省水利厅副厅长
  孙文龙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吴 彬 省商务厅副厅长
  XXX立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李坚高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石金友 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
  颜廷强 省林草局党组员、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局局长
  冉庆坤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 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一)领导小组下设园区筹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东市政府,海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华杰担任办公室主任,海东市委常委、副市长、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袁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撤销下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和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原办公室,相应职能划入园区筹建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园区建设和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审议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确定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区落实园区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园区筹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研究提出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管理体制及融资方案;组织编制完善园区各项规划,统筹推进园区宣传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园区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工作协调机制。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和任务清单制度。例会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周六召开,因其他原因无法按期召开的,经召集人同意后,另行确定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非领导小组成员或有关领域专家参加,具体参会人员名单由园区筹建办公室研究提出,报召集人审定。每次专题调度会议议定事项均列入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任务清单由筹建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采用滚动方式更新,
完成事项及时提请下一次例会审议销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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