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

表1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企业名称:                                                        注册币种:       
一、申请事项
□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前期费用主要用途: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成立方式: □ 新设  □ 并购(□ 转股并购  □ 增资并购  □ 资产并购)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 基本信息变更  □ 增资  □ 减资(□减外方实际出资 □外方出资义务减少 □中方减资) 
□ 先行回收投资  □ 出资方式变更  □ 注册币种变更 
□ 股权转让 (□中方转外方 □外方转中方 □外方转外方 □中方转中方)
□外商投资企业迁移
  登记
□ 迁出登记    迁入地区:
□ 迁入登记    迁出地区: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注销
□ 提前清算  □ 到期清算  □ 转内资  □ 吸收合并  □ 特殊清算
二、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基本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
9121529
经营到期日
    2020年    06月  03  日
主管部门批复文号
主管部门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工商注册日期
    2016年    4月    25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21529
法定代表人
梁福强
所属行业
房地产
主要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注册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工业街孟家沟26-6
投资总额
18700万元
注册资本
18700万元
企业性质
□合资  □独资  □合作  □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  □股份制  □其他
上市情况
□未上市  □上市 (□A股上市 □B股上市 □H股上市 □其他证券市场上市
是否投资性公司
□是    □否
返程投资情况
□非返程投资    □返程投资
联系人
张敏
三、股东基本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护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码/永久居留证号码/其他
所属国别或地区/
境内机构注册地/
境内个人常住地
实际控制人所属国别/地区
实际控制人名称
(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非中国境内居民的,
无需填写此项)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中国/北京
厦门弘信置业有限公司
厦门
中国/厦门
四、外方股东投资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外方股东名称
所占注册资本
所占注册资本比例(%)
所占注册资本出资额
出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汇入现汇及人民币、境内划转、人民币利润再投资、人民币非利润再投资、实物、无形资产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详见填表说明第44项)
利润分配比例(%)
合计
五、中方股东投资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中方股东名称
所占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所占注册资本出资额
利润分配比例(%)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9537万
51%
9537万
51%
厦门弘信置业有限公司
9163万
49%
9163万
49%
合计
六、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流入信息(办理前期费用业务必填)
外国投资者名称
拟成立境内企业或项目名称
拟成立境内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区
拟成立境内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
外国投资者所占注册资本金额
申请流入前期费用金额
七、外方股东向中方转让股权所得处置计划(办理股权转让外方转中方必填)
中方股东名称
(受让方)
外方股东名称
(出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金额
股权转让
对价
1.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金额
厦门弘信置业有限公司
香港弘信船务有限公司
9163万人民币
13532990美元
0
八、中方股东向外方转让股权所得处置计划(办理股权转让中方转外方必填)
中方股东名称
(出让方)
中方股东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外方股东名称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金额
股权转让对价
九、外方股东减资所得处置计划(办理减资业务必填)
减资外方股东名称
减少注册
资本金额
减资所得金额
1.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金额
十、企业清算外方股东所得资产处置计划(外资企业清算后有剩余资产的必填)
外方股东名称
清算所得金额
1.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金额
十一、备注(以上表格内容无法完全涵盖企业申请事项的,可在此栏中填写):
十二、承诺:请勾选
□本公司为非返程投资企业。本公司保证外方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本公司为返程投资企业。本公司如实披露了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本企业所填写《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及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均及原件完全相同。本企业保证所提交的各项表格、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汇登记及登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注销(即外方权益注销)、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对外支付登记业务的,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请根据申请内容勾选申请事项,若勾选“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请选择变更类型,变更类型可多选;
4、成立方式中的“新设”指机构或个人在境内新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5、成立方式中的“转股并购”指机构或个人收购原境内企业股权,并将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
6、成立方式中的“增资并购”指机构或个人认购原境内企业增资,并将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
7、成立方式中的“资产并购”指机构或个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者机构或个人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运营该资产;
8、“外商投资企业迁移登记”指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地转移到其他地区,需要到迁出地银行办理所属外汇局的变更登记;
9、“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投资总额、经营到期日、企业类型、上市情况、返程投资情况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动;
10、“增资”指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
11、“减资”指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减少;
12、“减外方实际出资”指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减少其已经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
13、“外方出资义务减少”指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减少其尚未到位的注册资本;
14、“先行回收投资”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及中方约定,在企业成立一段时期后可以先
行回收初始投资的行为;
15、“股权转让”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发生转让;
16、“中方转外方”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原中方股东将所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机构或个人;
17、“外方转中方”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原外方股东将所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境内机构或个人;
18、“外方转外方”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原外方股东将所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机构或个人;
19、“中方转中方”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原中方股东将所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境内机构或个人;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00: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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