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知发[2013]8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3.09.23
【实施日期】2013.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湘知发〔2013〕84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2010年5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知发﹝2010﹞45号,HNPR-2010-65001)同时废止。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9月23日
湖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行政处罚法 》、《湖南省专利条例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相关条款制定湖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一、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
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