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河南律师远程继续教育系统使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豫律协便[2010]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0.03.23
【实施日期】2010.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河南律师远程继续教育系统使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豫律协便〔2010〕4号)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
为保证我省律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中下旬,省律协与深圳长鹏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到各地对律协及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系统使用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各协会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每所1名)及内勤。请事先确定1名本地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网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