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

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
前言:原则、意义、发展方向
根据有关改革,发展精神,为充分开发推广大关县农业科研单位的农业科研成果,使农业科研成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对大关县农业科研单位的现有科研成果,“大单1号”、“大单2号”及后续成果,采用有偿独占实施许可权。科研单位及企业共同开发推广科研成果,成果所有权归科研单位(包括以后的成果上报),成果使用权归企业所有。采用企业支付科研费,促进科研发展,科研单位转让成果使用权促进企业发展,从而达到共同开发、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目的,使科技和资本优势组合,做大做强种子产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从而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此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执行的植物新品种
1、大关县农技推广中心已完成的选育杂交包谷种“大单一号”、
“大单二号”,甲方应努力完善“大单一号”、“大单二号”品种
权的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
2、大关县农技推广中心以后工作中选育的所有植物新品种(包
含正在选育的大单三号等)
3、根据发展,乙方委托甲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或改良新品种。
以上情况都属于甲乙双方合作的植物新品种,应严格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品种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使用权归属于乙方。甲方应依法办理国家所规定的品种权手续,使之依法受保护。
二、本许可合同的授权性质: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独占实施许可。乙方因此合同获得甲方所选育新品种的生产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等独占实施许可的使用权。甲乙双方约定授权范围在任何地方,不受时间、地点约束。
三、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当承担支付新品种权属专利年费的义务。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和实
物。
(1)、“大单一号”、“大单二号”选育资料;
(2)“大单一号”、“大单二号”特征资料;
(3)“大单一号”、“大单二号”种植技术资料。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
----------------------------------------------------------------------- 。
4、转让方(甲方)应履行监制义务:
5、转让方(甲方)应履行质量检验义务。
6、转让方(甲方)应履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销售等义
务。
四、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具体办法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约定派出其单位育种技术人员和质检员到乙方帮助实施育、制种和质量检验工作。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技术指导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五千元和质量检验费人民币壹万五千元。(2)、原原种由甲方(科研单位)保纯繁殖,甲方按乙方每年的制种计划生产原种,由乙方按当年合同约定质量和价格收购原种。(3)、乙方应于每年种子销售后按售种数量0.2元/kg支付给科研单位作育种科研费用。
2、乙方应在许可范围内使用独占权,不得泄漏甲方科研机密。五、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1、甲方保证每年提供的原种品质合格并达到保纯目的,如在实施中
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收购的原种费、服务费和使用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尝及法律责任。
2、甲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六、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控诉,应由甲方承担诉讼及相关法律责任。
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使用费,乙方不得请求甲方返还。
七、违约责任:
八、特别约定:1、为使乙方落户甲方所在地大关县经营,发展地方经济,甲乙双方协议就原甲方种子公司经营场地和机械设备处置给乙方作生产使用。
1)仓库及办公用房:按现有建筑面积协商收购或按国资办评估价收
购。
2)机械设备及器材:根据乙方生产需要,按购置价格及使用年限折
旧协商收购。
2、生产基地建设是甲乙双方做好本合同的前提,也是富民增收,为地方农村经济做实事的建设。由此,双方约定成立育种基地领导组,确保基地在大关,确保基地建设好。
九、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时生效,属无限期合作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48: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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