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会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会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20
【字 号】浙政干[2011]2号
【施行日期】201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会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政干〔2011〕2号)
省政府研究决定:
  李会光任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列葛炳瑶之后),免去其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马柏伟任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列孙景淼之后),免去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志泉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列郑宇民之后),免去其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职务;
  纪圣麟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列杨烨之后),免去其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吴强军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列孙志丹之后),免去其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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