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等,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以及发生在其他地区且有可能影响XX城市安全运行的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中,有关基础电信网络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适用《XX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有关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涉密网络和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另行制定预案。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称“市委网信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市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对处置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实施统一指挥。 2.2 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职能部门报市领导决定后,将市委网信委转为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或由市委网信委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同时,根据情况需要,设置联络和处置等专业小组,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2.4 职能部门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市委网信办”)作为市委网信委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
2.5 专家咨询机构
市委网信办负责组建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
3.2 预警分级
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橙、黄和蓝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3.3 预警监测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对本区域、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建设运行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将重
要监测信息报市委网信办,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跨区、跨部门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3.4 预警信息发布
市委网信办根据危害性和紧急程度,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网络安全事件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视网络安全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作出调整。其中,红、橙预警信息发布同时报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时限要求、发布机关等。
3.5 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有关地区和单位立即采取预防措施,检查可能受到影响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做好相关安全风险的排查和修复工作。加强本地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监测,并将最新情况及时报市委网信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事件性质,通知相关应急处置支撑队伍处于应急待命状态,并保障所需的应急设备和网络资源处于随时可以调用状态。同时,加强对全市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监测,每小时向市委网信办报
告最新情况。
3.6 预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