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质监计发〔2007〕91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07.03.19
【字 号】京质监计发〔2007〕91号
【施行日期】2007.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量
正文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质监计发〔2007〕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7〕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24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和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目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7〕3号) 和《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2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资基础。北京属于能源资源短缺的地区,北京市的能源供应主要依靠从外地调入,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约束矛盾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市的能源供应将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挑战。因此,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根本保障。
  能源计量工作是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合理用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
保证,是国家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评价全社会各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于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各用能单位缺乏准确规范的能源成本核算管理机制,没有把计量数据作为能源量化管理、实现真实成本核算的基础,存在“各自为政、数出多门”的现象,造成能源计量管理不到位;二是一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有些能源计量器具老化、落后,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三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计量器具不能按期检定或校准,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能及时更新;四是一些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少系统的能源计量知识和专业化的管理经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五是能源计量检测技术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对能源计量工作的服务功能。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为中心,坚持“改革、发展、服务”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本市的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提高能源量化管理水平,为推动本市开展节能增效、开源扩能、循环集约、完善监管体系创造有利条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二)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和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市节能和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能耗的量化考核和节能监察;奖优罚劣,对能源计量工作基础好、节能成效突出的单位、部门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浪费典型通报批评或曝光。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本市冶金、石化、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及其他高耗能单位,进一步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促进其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计量检测水平。
  3.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做好节能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本市节能和能源计量工作;各级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节能与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各用能单位要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管理,保证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能源统计数据的管理,推动以计量数据作为能源量化统计核算为基础的管理机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有关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计量器具的配备、安装、使用和依法定期检定(校准)的督促与管理工作,保证安装、使用的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受检率为100%;计量技术机构、节能监测机构以及社会中介组织要积极为全社会提供计量检测、节能监测、培训教育及节能技术咨询等服务;各类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做好节能与能源计量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树立节能意识,形成宣传舆论氛围。
  (三)目标
  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能源计量方面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不断完善;社会各用能单位节能意识与计量意识显著提高,全社会自觉节约能源的机制初步形成;各用能
单位满足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及有关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显著增强;重点耗能单位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达到《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提出的“2010年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大中型企业达到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年消耗能源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达到科学、规范的管理水平;市各级政府机构、大型公共建筑等用能单位实现用能分类计量,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建立全市用能信息在线监测平台,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打下良好基础。最终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四、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能源计量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重点做好能源调查,用能分类计量,用能信息监测三项基础工作。通过建立合理用能评价制度和能源信息监测平台,定期组织节能监测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进行监测。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年消耗能源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单位按照标准的规定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要积极引导、帮助用能单位按照《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国家标准建立并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评价认证工作,提高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进行证后监督检查。通过能源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审批,强化对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表的监督管理,对技术落后或国家明令淘汰的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要坚决淘汰。
  计量技术机构要完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能力的建设,针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综合性、多功能性、难以拆卸等特点,加强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测试)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推广在线检定、校准、测试方法,引进和研制开发能源计量器具在线检定校准装置,尽快建立新型能源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校准)装置。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计量技术规范,为用能单位提供现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服务,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测试覆盖率,保证能源计量器具有方便、快捷的量值溯源依据和途径,确保量值传递准确。
  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从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方面,帮促、引导用能单位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及合理用能控制。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3:53: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82216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计量   能源   工作   节能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