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文博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化文博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文化产业也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目前文物博物馆产业的发展中,其也积极的顺应时代的发展需要,进行着产业化的改革与创新,以此促进文博产业的创意化发展,使得文博馆逐渐在市场中打开了局面,引发了诸多人的关注,最终为文博单位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但是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在创意产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知识产权的问题,因此亟待改进。基于此,本文对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之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几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以此促进创意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标签:数字化 文博 创意产业 知识产权 问题 对策
一、数字化文博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
文物博物馆在创意化产业发展中,首先对于产品的创意化发展,加强了认识和重视,在把握本博物馆藏品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藏品展览、藏品的互动体验服务、创意化博物馆纪念品等活动的开发;其次,在藏品的创意化发展中,均以传统的中国元素作为依托,进行产品的开发;最后,使用了新媒体手段,以及在博物馆内创设创意产品的展销服务台、电商
推广产品等形式,进行了创意产业营销渠道的拓展。但是在其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文物博物馆进行产品的创意化发展的时候,对于知识产权不重视,因此在对馆藏品进行使用的时候,需要对博物馆自身对藏品具有的知识产权,尽早进行厘清处理,以此避免一些不法人士利用博物馆的藏品,进行获利。根据目前与博物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可知博物馆对于藏品,具有财产的所有权,以及藏品照片、视频、音频、绘图、数字化软件,以及各类衍生品、展览等多方面的著作权,且可以进行藏品的再开发。但是目前有许多的博物馆对上述自身具有着的权利,并不十分清楚,对于藏品缺乏著作权保护的意识,因此在藏品版权这方面存在着弊端,一旦在后续接受他人捐赠、购买文物时,仍缺乏产权保护意识未作出书面的产权约束,将会使得博物馆进行创意产业发展,在藏品的使用权方面,有着诸多的限制,无法有效的发挥出博物馆本身具有的著作权限[1]。
其次,缺乏一套完善的文物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使得许多人借用博物馆的名义出版各类藏品的展示图书,并从中获利,严重的侵犯了博物馆对于馆内文物,具有的财产管理所有权、著作权。还有部分人在进行企业的商标注册时,应用了博物馆,或者是固有的文物名
称进行了企业名称的注册,例如“故宫”、“三星堆”等博物馆的名称。在博物馆未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的时候,应用这些名称进行的公司名称注册,有着极高的商业价值,给博物馆造成了极大的名誉和经济等诸多方面的损害。另外,不法分子借用文物的名称,以及图像,进行了较多山寨文物产品的制作,不但获得了巨额的暴利,同时这些山寨产品严重的侵害了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且败坏了博物馆的名誉,并且从制度角度出发,现今的文物保护法,难以对这些不法分子做出严厉的惩处,因此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2]。
最后,博物馆在进行文物的创意产业发展时,常常会涉及到产品设计与生产的版权交易问题,但是在目前的该项交易活动中,缺乏成熟的机制来对该内容进行控制管理,因此易导致交易时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文物博物馆,属于文化事业单位,馆内所有的文物,均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进行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博物馆需要对版权交易活动加强重视,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目前的该项交易活动中,存在着诸如交易后双方的权责不明晰、进行创意化研发的文物定位不准确,在版权交易中,多进行了知名度较高文物的创意开发,忽略了对于文化内涵丰富且有着极高审美价值文物的创意研发,以及在交易中许多的博物馆不了解如何划分博物馆与创意发展企业之间的权益、不清楚该收取多少的交易费用,不清楚需要给予创意企业有关文物开发的哪些版权等。这些问题的不明晰,使得博物
馆在进行版权交易的过程中,常常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无法为博物馆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最终,在产品创意开发之后,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博物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经济危机。此外,在目前的文博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其创意产品的顺利生产,需要经过文物选择、设计与生产企业的招投标、产品创意化设计公司资质审核、产品的创意化设计、明确与授权设计单位与生产单位的著作权、协议签订、生产、流通、市场反馈等一系列的流程,因此繁杂的流程,使得版權交易工作存在着较多的隐患性的知识产权问题[3]。
二、针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改进对策
首先,需要结合目前文博产品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以及已有的文物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文博创意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该项规定中,对于数字化文博创意产业发展中所涉及到的有关文物著作权等内容进行明确,进而明确文博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概念、内容、管理机制、版权交易机制、文博产品注册与营销管理机制等内容,以此使得产品在发展中,博物馆能够通过该制度对产品所具有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博物馆和国家的文物财产免受损失。其次,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文博创意产品的研发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以此在沟通与交流中,学习国内外优秀博物馆文物创意产品管理与发展的先进理念和
对策,应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数字化文博创意产品发展管理的平台,以此在确保产品知识产权不受损的情况下,不断简化文博产品产业化发展的流程,减少成本支出,拓宽创意产品的营销渠道,有效的对文物的知识产权,加强保护,最大化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弘扬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
结语
数字化文博创意化产品,在目前的发展中,既有发展的机遇,也有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博物馆在产品创意开发中,加强重视,及时进行解决,并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不断研发。
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刘修兵.保护文博知识产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N].中国文化报,2016-01-11008.
[2]戴美玲.厦门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研究[J].知识经济,2010,(09):4-5.
[3]徐朝霞.成都创意产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的保护[J].经济视角(下),2011,(04):27-29.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43: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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