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以自由选择吗

行政案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以自由选择吗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注意管辖权的问题,有些行政案件,两个法院都具有管辖权的,那么行政案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不可以自由选择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政案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以自由选择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案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同时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专利行政诉讼的范围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3:43: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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