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法规分类号】115412009109080
【标题】三洋电机株式会社诉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颁布日期】2009.08.10
【实施日期】2009.08.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文号】2010年第3辑(总第73辑)
【题注】
【正文】
〔要点提示〕
    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未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对商品的识别功能并未实现,侵犯商标权行为并不会实际造成商标注册人在市场份额方面的丧失或减少,亦不会实际造成商标注册人利润损失,故侵权赔偿额不应以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为标准确定。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锡民三初字第0072号(2009年1月21日)
    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苏民三终字第0129号(2009年8月10日)
〔案情〕
    原告: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洋电机)
    被告: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三洋)
    被告:杭州三洋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三洋)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关于权利人三洋电机及其商标权、商号权的有关情况
    原告三洋电机(SANYO ELECTRIC CO., LTD)于1950年4月8日在日本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家用及其他用途的一般机械器具、各种电气机械器具及电气照明器具、各种电子机械器具、通信设备及电子零部件等物品的制造、销售、保养及租赁等。
    三洋电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了第1128994号“SANYO三洋”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包括电梯在内的若干第7类产品,注册有效期限自1997年11月21日至2007年11月20日,续展注册有效期自200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0日。三洋电机在我国内地未生产电梯产品。
    三洋电机已提供的关联公司营业执照载明其自1992年起在中国内地合资或独资、或再
投资开办了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合肥三洋荣事达电器有限公司、沈阳三洋空调有限公司、苏州三洋机电有限公司、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等24家公司(以下简称三洋关联公司),且均以“三洋”为字号或字号的组成部分。三洋关联公司产品包括电视、冷柜、空调、传真机、微波炉等厨具、电池、手机、音响设备、投影仪、洗衣机、压缩机、电熨斗、电吹风、取暖器、培养箱、超低音保存箱、灭菌器、彩打印机、科研医疗设备、数码相机、数字录像机、冷温水机、真空锅炉、热水器、真空吸尘器、摄像机等。三洋关联公司在公司宣传册、公司介绍、产品宣传册和信封、信纸、名卡、发票、传真纸、格式合同、名片、标牌等办公用品上使用了“SANYO三洋”标志。自1999年至今,包含江苏省泰州市、苏州市在内的中国内地各行政区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了至少72件侵犯三洋电机“SANYO三洋”商标或商号的案件。
    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9日向商标局申请在第9类车辆计程仪、蓄电瓶等商品上注册“SANYA”商标,2003年2月28日发布初审公告。之后三洋电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于2008年3月25日认定三洋电机在第7、9、11类上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SANYO”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于同年4月9日裁定异议成立、“SANYA”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关于原告诉称无锡三洋生产销售侵犯商标权产品的相关事实
    2004年10月,三洋电机致函江苏省质监局称:其在第7类电梯等商品上注册了“三洋”、“SANYO”商标,从未许可株式会社三洋电梯和无锡三洋使用上述商标,请该局依法对此事严查;关于该局委托调查株式会社三洋电梯事宜,该株式会社在日本有注册登记,成立于2001年1月,登记地址上的现承租人并非该公司,株式会社三洋电梯一年多前即不再承租,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看到该公司有积极开展事业的迹象,在日本电梯协会的成员名录中也无该公司名称,由此可以推断该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无任何经营活动。
    2004年11月,三洋电机致函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称:其为“三洋”、“SANYO”商标权人,最近发现无锡三洋在其生产的电梯上使用“三洋”、“SANYO”字样,持续时间长,销量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三洋电机名称权和商标权,江苏省质监局已注意到此案,并正在调查处理,鉴于此案涉案产品价值巨大,而且涉及公众安全,故致函贵厅请求对此案给予关注并支持该调查处理行动,依中国法从严处罚有关当事人。
    2004年12月24日,无锡质监局根据江苏省质监局安排,对无锡三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未经三洋电机许可,在生产销售电梯的轿厢、门机、控制柜、曳引机主要
部件上使用“SANYO三洋”标识,从2002年6月至2004年5月间,用假冒“SANYO三洋”零部件组装电梯,共计188台,货值28585500元,其中含2003年12月24日已被无锡市滨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货值1676750元应予以扣除,本次认定违法货值26908750元,并决定责令无锡三洋改正、停止生产、销售用假冒“SANYO三洋”零部件组装电梯并处3229050元。无锡三洋对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无异议。
    2005年5月11日,江苏省质监局致函北京专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称:“关于你司代表三洋电机株式会社询问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生产标注有‘SANYO’字样的电梯产品一案的查处进展一事,回复如下:此案已调查终结,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3.关于原告诉称的其他侵权事实
    无锡三洋在本案诉讼前即2007年5月前向外散发了多种版本产品宣传册。其中关于电梯装潢的宣传册、代号分别为SY14000-P、K200-P、K100-P的产品宣传册上以醒目方式标有“精心尽力  三洋电梯”字样,并在文字介绍中以“三洋电梯”、“SANYOELEVATOR”为名指代
其产品或企业名称。代号为SY14000-0、K100-F、SY-EFREE的产品宣传册上除标有“SANYO-ELEVATOR”字样外,以醒目方式标有“精心尽力  三洋电梯”字样,在文字介绍中称其“是日本株式会社三洋电梯公司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于2001年选择无锡电梯厂作为合作伙伴,合资成立的”、“著名项目有铁道部办公大楼、大连64军军部、北京YMCA大厦、昆明国际机场、上海太威大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等”、“使用日本原厂商标‘sanyoelevator’”、“以日本工厂或OEM厂商提供,无锡工厂提供辅助配套”、“充分体现了三洋品牌全球化”,并以“三洋电梯”指代其产品、将其自动扶梯产品称为“三洋FREE自动扶梯”。
    本案诉讼前无锡三洋员工戴燕林向外散发的名片上标有“SANYOELEVA-TOR”字样及网址www.sanyoelevator、sanyo-elevator@163,姓名下方标有“海外销售”字样。本案诉讼前无锡三洋使用的信封上标有“SANYO ELEVATOR”字样及网址www.sanyoelevator。
    2007年6月,经原告申请,法院对无锡三洋的厂房、产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其厂房一面外墙上以醒目方式标明“SANYOELEVATOR (WUXI)”字样。
    2007年7月19日,上海市卢湾区公证处对上海市巨峰路七五八弄巨峰家苑小区十三
楼内电梯部分情况进行了拍照公证证据保全,照片显示电梯轿厢内标有“SANYO ELEVATOR”及“维保单位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等字样。诉讼前,无锡三洋出售了电梯给天津药物研究院,电梯轿厢内标有“SANYO ELEVATOR”和“维保单位天津市精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字样。
    2006年11月14日,长安公证处对打开互联网网址www.sanyoelevator后所显示的网页内容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主页上标明“SYWX ELEVA-TOR”、“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SANYO ELEVATOR”、“三洋电梯”、“三洋之窗”、“三洋品牌”;点击主页中“电梯驱动方式的一次革命”浮动画面,进入的分页面显示标有“SANYO ELEVATOR”、“SYWX ELEVATOR”、“三洋电梯”等字样;点击主页左侧的“公司概况”或页面上方导航条中的“三洋之窗”,页面显示公司简介,称无锡三洋“是日本株式会社三洋电梯公司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于2001年选择无锡电梯厂作为合作伙伴,合资成立的”,并以“三洋电梯”指代该公司名称或产品;点击主页左侧的“三洋品牌”,页面又显示公司简介,称“三洋电梯是日本株式会社三洋电梯的拳头产品,成立于1955年。1947年,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的创始人井植风男凭着过人的胆识和勇气,离开了朝夕相处20年的松下株式会社,全力以赴开拓三洋的事业”、“三洋以其264亿美元的销售额在全球500家最大企业中排名147位,拥有员工
4.5万人,在全球各地拥有116家分公司,已名副其实的实现了走向三大洋,进军全世界的目标”、“1947年,创立三洋电机制作所,次年更名为三洋电机公司”、“1995年成立三洋电梯株式会社”、“1960年三洋电机第一家海外企业-三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建立”、“1983年,三洋在深圳设立‘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这是日本跨国公司最早在特区的独资企业”、“1985年,投入资金3000万美元,在华建立3家独资企业和3家合资企业”、“1992年,在华投资出现新的高潮,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立了三洋制冷有限公司”、“1993年,三洋公司建立了‘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合资企业”、“1994年,三洋公司成立了‘合肥三洋洗衣机有限公司’等3家合资企业”、“1995年,三洋公司先后建立了‘天津三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及一家投资性控股公司”、“2001年,日本株式会社三洋电梯(电梯两字用日文表示)在中国无锡设立了电梯生产基地,负责中国大陆地区市场销售”。无锡三洋还在其他页面中称其于2004年12月参加了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第6届中国(上海)国际房地产与建筑科技展览会、2005年5月参加了俄罗斯电梯展并与多家代理商达成初步代理协议、2006年出口欧盟国家(土耳其)的二十余台电梯整装待发、2006年9月参加了“2006印尼中国技术设备和商品展”,以上各页面最下端均载明“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等字样。
    2008年7月21日,长安公证处对打开互联网网址www.sanyoelevator后所显示的网页内容再次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进入该网址,首页即显示“SYWX ELEVATOR三洋电梯”字样,页面下方显示有中文、英文、日文、法文、西班牙文等七种语言;点击前述页面下端“中文”,进入中文主页,下端显示“@2007 Sanyo Elevator (Wuxi)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字样;点击首页“English”,进入英文主页,页面上称无锡三洋由“SANYO JAPAN”(三洋日本)和“WUXI ELEVATOR”(无锡电梯)共同建立于2001年;点击英文主页上的“Join Us”下拉菜单的“More a-bout us”,页面上称无锡三洋是“SANYO Group”(三洋集团)和无锡电梯厂合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期间,杭州三洋认可其注册并使用了www.sanyoelevator域名。
    2007年3月,巴拿马公司Tecnodinomica de Panama, S.A.发送给三洋电机,询问正与其进行商务联络的无锡三洋是否与三洋电机有关或被认可。
    诉讼期间,三洋电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查明无锡三洋于2004年7月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呈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益公司)签订《电梯部件定购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呈益公司按甲方要求贴三洋标志的铭牌。
    4.关于两被告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事实
    1998年1月,杭州三洋成立,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梯及配件、停车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电梯的安装及维修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001年1月,株式会社三洋电梯在日本国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电梯、滚梯等产品的零配件销售、电梯、滚梯的设计与销售等。
    2001年8月,三洋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SANYO ELEVATOR(GROUP) LIMITED)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2:07: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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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三洋   电梯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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