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青即市监处罚[2022]619号)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青即市监处罚[2022]619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发文案号】青即市监处罚[2022]6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055394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055394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055394430100 
【处罚日期】2022.08.09 
【处罚机关】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 
【处罚机关】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即墨市 
【处罚对象】刘宗埠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1 14:49:32 
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即市监处罚[2022]619号
案件名称
关于刘宗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的案件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
刘宗埠
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的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09 00:00:00
处罚幅度
轻微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份在即墨区通济街道孔雀河四路60号从事服装经营活动,未设立登记。今年4月份,当事人购进标有“ADERERROR"注册商标标识的短袖上衣200件,进货价格12元一件,当事人以每件18元的价格销售了短袖上衣64件,剩余的136件短袖上衣被我局执法人员扣押。当事人无法提供“ADERERROR"注册商标标识标志的授权使用证明、提供者的姓名、地址及等信息。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136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捌拾肆元整(¥384.00);3.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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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44: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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