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矿砂、矿粉装运安全须知

一,矿石、矿砂、矿粉装运安全须知
1,矿石、矿砂、矿粉的特性
2,装运操作须知
3,含水量的简易检查方法
二,应急与培训
1,紧急情况的标明、阐述和应急反应
2,紧急情况的标明
3,紧急情况的阐述
4,应急程序
桑普采暖炉5,应急保障
三,船岸应急反应计划
四,船舶应急反应和应急训练和演习
五,应急训练和演习程序
六,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应急训练和演习周期
七,船岸检查表
矿石、矿砂、矿粉装运安全须知
1.  目的
规范操作,保证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体操运动员比赛前
适用于公司装运矿石、矿砂、矿粉以及精矿粉的船舶。
3.  定义
精矿粉:
属易流态含水矿产品,本身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而当含水量超过适运
水量极限时因水分渗出和表层细颗粒下沉容易形成自由液面。
精矿粉分为干精矿粉和湿精矿粉:
干精矿为粉末状,含水量约在5%左右。湿精矿主要由水浮选法产生的含硫化物的矿粉,含有相当水份,它外形似干矿。
4.  矿石、矿砂、矿粉的特性
    矿石、矿砂、矿粉运输在海运运量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具有密度大,易蒸发水分散发有害气体,忌混入杂质,易流态化、扬尘,自然静止角大,具有冻结性、自热和自燃性等特点,因此船舶在装运矿石、矿砂、矿粉等货物时,应特别注意上述特点,进行合理积载和装运。
5.  普通矿石、矿砂、矿粉装运操作须知
5.1 装运矿石的港口一半采用专门的装船机进行装卸,因此在潮差大的港口,必须密切注
意潮水涨落的情况,防止船身上升舱口触及装船机喷口。甲板部值班人员应经常注意核对压载水的排放情况是否正常,并与装船的工头和装船机司机保持联系,防止事故的发生。
5.2 当船舶纵倾较大时,应注意首尾缆绳的松紧状态,并随时调整。
5.3 装运矿石的船舶满载时容易产生中垂变形,中垂变形除了影响船舶的强度外,同时使船中的吃水增加,在限定吃水的情况下,减少了装货量。因此在装货结束前应注意观测吃水,参考过去所积累的资料,正确估计本航次可能产生中的中垂值。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5.4 矿石、矿砂、矿粉装舱,舱口围垂直线以内要基本装平,设有二层舱的船舶,底舱两舷及前后,货堆高度不得低于底舱高度的50%-60%。二层舱口围垂直线以内基本装平。
5.5 设有二层舱的船舶装运矿石、矿砂、矿粉等货时,船舶应在底舱两舷及前后隔舱版划出明显的高度标志尺,以便港口能按相应的规定标准装舱。大副在配载时要注意上下舱的重量分配,大道船舶的稳定性要求。防止发生二层舱的货流向下层舱,造成船舶可能发生的大角度倾斜的危险。
5.6 船上值班人员在货物装舱时应督促港口装货方按划定的高度标尺均衡受载,货面平正。
在装舱过程中船舶横倾一般不得超过3度。交接班时。船舶应处于无横倾的状态。全船装货结束,船舶必须处于无横倾状态。
5.7 船舶靠泊装卸货途中需要移泊时,应使船舶处于无横倾状态。
5.8 船舶到港口卸货时应注意均衡卸载。卸货作业中,船舶横倾一般不得超过3度。
5.9 散装货物分港卸货时,先卸港口应视同装货港的标准平舱。
6      精矿粉装运操作须知
6.1    干精矿粉的特性及装运操作须知:
6.1.1  干精矿粉的特性
6.1.1.1 具有颗粒细、流动性大的特点,在运输过程中,船舶在海上航行遇风浪横摇,舱内干矿粉一栋,使船舶倾斜,危及货船及人命安全,若干精矿静止在35°以下时,其危险性较大,易发生货移现象,运输中应采取止移措施。
6.1.1.2 干精矿一般含有硫化物,也含有游离硫磺,粉碎过程中吸入空气,一旦受潮或渗进水分(如通风不当,货物受雨湿,舱内进水等)正好起到饱和氧化作用,会引起化合物燃烧。
6.1.1.3 矿内金属元素经化学作用会放出氢气,积聚在舱内,或与化学品(如溴酸盐、氯酸碘酸盐)起反应可能爆炸。
6.1.1.4 某些干精矿在自然风化过程中会散发出有毒气或导致舱内缺氧。
6.1.1.5 硫化金属矿粉遇海水时,会使硫化物水解,呈强酸性,对船体及设备有腐蚀危险。
6.1.2  干精矿装运操作须知
6.1.2.1 装前应向货主或主管当局索取精矿粉成分及杂质和含水量证明文件(包括含水率、静止角、货物的物化性能、积载因数等)。
6.1.2.2 装前检查货舱壁及舱盖水密,对货舱彻底清扫,不留任何化工品或可燃物质;污水沟垃圾清除,盖子适当衬垫,防止阻塞,保持管系畅通。
6.1.2.3 因氧气可加速氧化和自燃,干精矿一半禁止通风,除非货温已升高或需短时间通风排除有害气体。
6.1.2.4 装妥后平舱并压紧货物或用朔料布苫盖表面,以限制氧化过程。
6.1.2.5 每天至少测量货温(货物表面及表面下30厘米处)二次,发现货温升高,可开舱翻舱通风散热。
6.1.2.6 当人员进入货舱或卸货前要进行充分通风或事先开舱,应注意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硫比空气重,货物表面可能缺氧,注意人身安全。
6.1.2.7 干精矿一旦发热燃烧用CO灭火,但降温效果不明显,再次开舱时会重燃,危险性更大,发现舱内局部有火苗,可用少量水雾灭火降温,但冒烟处可用掩埋法灭火。
民间慈善6.1.2.8 雨天不得装货,若船方发现干精矿含水量较高,经交涉无效,可适当取样密封保存备查。
6.1.2.9 装货过程中应防止杂质,特别是可燃物如木屑、纸、草等混入。
6.1.2.10 木质舱底板不宜装该货,护货板要拆除适当高度以利于精矿。
6.2    湿精矿粉的特性及装运操作须知:
6.2.1  湿精矿粉的特性:主要由水浮法产生的含硫化物的矿粉,含有相当水分,它外形似干矿,但船舶在海上航行,遇大风浪船体横摇和振动,舱内货物表面会形成水层流动,使船舶倾斜,严重的会倾覆,即使风平浪静,由于主、副机的振动,很可能造成倾侧或倾覆的后果。非专用船装运该货含水量,控制在8%以下,含水量8-12%,杂货船应加装隔舱板,12%以上需专用船装运。非专用船运输湿精矿,要根据其含水量,结合航线和季节特点和本船状况,采用安全措施,防止货物移动。
6.2.2  湿精矿粉装运操作须知
6.2.2.1  装前必须向货主或主管当局索取每票货适运湿度极限及含水量证明文件及其它有关安全运输资料,只有当每票货的含水量确实未超过其规定的适运水分极限(一般海运精选矿粉和含水矿产品适运水分极限为8%,特殊含水矿产品的装运可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时,才能同意装船。
6.2.2.2  装前检查货舱壁和舱盖水密;货舱彻底清扫,不残留任何化工品或可燃物质;污水沟、井清除;暗扣,盖子适当衬垫,防止阻塞,保持管系通畅,必要时配备潜水泵,以便随时将矿粉表面分离出现的泥水排掉。
6.2.2.3  装货时进行货物取样,做试验及分析用。
堆场取样方法:出去堆顶及堆底的0.35米,每隔1米斜坡距离做横截面,以各横截面四周,按点与点相距1.5~2米布置采样点,每次等量取出符合该批矿应取的矿样量。冬季冰冻货垛动用风镐等工具,需要堆场管理人员配合。如果采取样品块径过大,其重量超过所取点的重量,可击碎后再取样。
6.2.2.4  含水量的简易检查方法
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未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矿粉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含水量>8%。
手抓一把矿粉,从1.5米高处自由落到坚硬地面或甲板上,若矿粉崩散,则含水量<8%,
若矿粉仍为一团,则含水量>10%。
手抓矿粉成团后,即松开,发现矿粉散开,则该矿粉含水量5%-8%;若矿粉抱团不散,则矿粉含水量>8%。
样品放入平地玻璃杯或小容器内,来回不停摇动5分钟,如有明显液体浮在表面,表明含水率太高。
脚踏在精矿粉上,如出现松软现象,显流沙样流动,表明含水率太高。
抽样检查矿粉放在平盘里,堆成圆锥状后,不断用平盘击桌面,如矿粉塌成煎饼状,表明含水>8%。如矿粉成碎块或裂开,则含水量<8%。
6.2.2.5  湿精矿属重货,底舱积载,头轻脚重,遇风浪横摇周期短且剧烈,货物易移动,为安全起见应限制载重,保证足够干舷,并注意本轮结构,浸水角,关好水密门盖,保证船舶足够浮力。
6.2.2.6  装货过程中,应保持船舶正浮状态,如货堆上面不加压时,货堆应记载呈界面锥型。
6.2.2.7  航行中经常注意货堆变化,事先做好防止移动,排水及其他安全措施,若天气情况恶劣,应考虑避风或绕航等,避免 有较大的横向波浪或恶浪冲击船体,保证安全航行,经验人为,开航后十小时内是货堆易发生变化的危险期,若货堆表面干燥,不久即裂开,表明货堆已稳定,较安全。
6.2.2.8  湿精矿的移动性不仅含水量有关,还与粒度与成份有关,需注意区别。
6.2.2.9  与装运一般重货一样,装运精矿粉也应考虑船体结构强度及负荷。一般不宜在湿精矿上加杂质,如必要加载应认真对待,采取足够措施,防止货损。
应急与培训
一,紧急情况的标明、阐述和应急反应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船舶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标明 、阐述和应急反应,以确保公司船岸能在任何时候对船舶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作出有效的反应和岸基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对环境造成危害及船舶和财产的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与公司相关主管人员和船舶。
3.    定义
3.1  “紧急情况”是指船舶安全面临威胁或船舶对环境构成威胁的情况,包括险情或事故。
3.2  “反应”是指针对某种紧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和行动。
4.    职责
4.1  总经理任应急总指挥,审批应急反应领导小组提出的抢险方案,指挥岸基和指导船舶应急抢险行动;提供一切可能的岸基支持,宣布应急状态的起始和终止。
4.2  指定人员负责协调各岗位工作,以便能及时向船舶提供各种岸基支持,并对应急反应实施监控。
4.3  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总指挥的指令,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抢险方案,落实各项抢险措施,提供技术和物资支持,做好后续安排。
4.4  海务主管负责紧急情况时提供海务方面的技术支持。
4.5  机务主管负责紧急情况时的技术支持。
4.6  人事主管负责紧急情况下的船员亲属、家庭和如何向保险公司报告。
4.7  业务调度负责紧急情况下与船舶之间通讯联系。
4.8  船长是船舶应急总指挥,依据现场情况和船舶应急反应计划,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进行抢险或请第三方援助,并及时向公司和海事部门报告和联系。
七星之旅
4.9  大副是应急现场指挥(除机舱抢险外),是应急总指挥的接替人。
4.10  轮机长是机舱现场指挥,并负责保障船舶动力。
4.11  有关人员具体职责见本船“应变部署表”。
5.    紧急情况的标明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8:27: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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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船舶   应急   矿粉   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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