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预审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就本次专利预审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专利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真实、完整、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内容。
二、承诺人已知悉并理解专利预审的相关规定、流程和法律责任,承诺在预审过程中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专利审查部门的工作。 三、承诺人承诺在专利预审过程中,如涉及以下情形,将立即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1. 发生专利权属纠纷或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2. 专利申请涉及的国家、行业政策发生变化;
3. 承诺人提供的资料存在错误、遗漏或需要补充的情形;
4. 其他可能影响专利预审结果的情况。
四、承诺人承诺在专利预审期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专利预审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意见、审查进度等。
五、承诺人承诺在专利预审合格后,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专利申请文件。
六、承诺人承诺在专利预审过程中,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的处罚。
七、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专利预审结束。
承诺人(签字/盖章):
:
通讯地址:
邮编:
日期: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