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立商标侵权的案例有:
1. 某企业品牌名称为“百福堂”,另一家企业的商标名称也是“百福堂”,但两者从业务范围、行业定位等方面并无太大关联,因此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2. 某家企业在化妆品领域注册了“美丽花”商标,另一家企业在食品领域使用了同样的商标名称,由于涉及的产品领域不同,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3. “舒悦”与“舒浛”两个商标在音、形、义上存在较大区别,且“舒悦”商标甚至注册在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
4. “葫芦娃”与“火娃”两个商标在图形和颜上存在较大区别,且两个商标所涉及的产品领域也不同,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
5. “小天才”商标是某企业针对儿童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所申请的商标,而另一家企业的产品是儿童玩具,两个产品类型不同,因此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建立在具体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不同的案例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在判断商标是否侵权时,需要考虑商标的相似性、商标的注册时间、商标的知名度、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等因素。同时,对于商标侵权行为,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我保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商标侵权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