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区简介

中国高新区简介
定义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hina National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隶属于科技部),全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属于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特点是依托于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依靠科技和经济实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集中区域。
时代背景由错误走向真理,由落后走向领先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新技术革命浪潮席卷全球。及至80年代中后期,为了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组织实施火炬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历程国家高新区是沐浴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诞生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党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对我国科学技
术事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更是打开了十年动乱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桎梏,中国迎来了科学的春天。

    1984年6月,国家科委《关于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和机遇的对策》的报告呈送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制定新技术园区和企业孵化器的政策,要大胆实践。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明确指出要在有条件的城市试办新技术园区。

    1985年7月,中国科学院与深圳市政府兴办了“深圳科技工业园”,开始了创办科技园区的探索。

    1988年5月,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国家高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并颁布18条优惠政策。

    1991年3月,《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颁布,批准建立武汉东湖、南京、西安、天津、长春、深圳等26个国家高新区并制定全国适用的扶持政策;同年4月,“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题词发表。

    1992年11月,在南巡讲话的指引下,国务院又批准建立苏州、无锡、常州、宝鸡、昆明等25个国家高新区。

    1997年6月,为解决中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发展和21世纪中国粮食问题,国务院特别批准建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007年1月,国务院批准宁波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2009年3月,又新批准湘潭、泰州两个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2010年9月和11月,国务院先后两批批准烟台、东莞松山湖、昆山等27家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首次较大规模、集中审批省级高新区升级,是党中央、
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1年6月,又批准上海紫竹高新区等5家省级高新区升级成为国家高新区。

    至此,国家高新区的数量达到88家,在全国形成了合理的布局,它们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阵地。
“十一五”期间,科技部提出按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产业园区等三类园区建设国家高新区
发展阶段
第一次阶段就是高新区的创建,从无到有(1988—2002年前后)。处于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阶段,国家意识到与其他发达国家科技水平的差距,并且十分重视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由此建立高新区。
在此阶段,有两项政策对高新区初期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是地方政府单独划拨土地,实施单独管理。政府派出机构,均被赋予市级的行政权限,并具有独立的财政制
度;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规定:高新区内经认定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等等。
第二次阶段就是引领自主创新,深化发展(2001年至今)。虽然在第一次转变中也蕴藏着自主创新的内涵,培养出一批自主品牌的企业,诞生了一批自主创新的成果,但是,受制于我国当时的财政收入有限、科技与经济相脱离的现实以及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市场制度发展不完善等因素,当时主要的目标是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利用内外资资本来聚集企业和促进区域的经济增长。2001年高新区所在市市长座谈会会议上提出了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即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高新区走向内涵式经济发展道路,由此开启了国家高新区引领“自主创新”深入发展的步伐。
年度发展主题发展紧跟时代(会议纪要)(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国高新区协会主办
1. 第十届2011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提升生态环境的作用
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组织与市场力量的培育
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从科学发展观看高新区的功能作用与体制障碍
高新区创新文化建设
2. 第九届2010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发展绿经济、转变增长方式”
高新区应把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积极拓展企业做强做大、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形成产业主导权
发展绿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 第八届2009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和支撑作用、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步伐,化危机为机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4. 第七届2008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
国家高新区要把握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强化内生发展机制,推动工作模式的创新和产业组织的创新
5. 第六届2007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会--“新时期国家高新区的使命和成长路径
五个转变
从行政性-集聚到市场组织-集过渡,实现高新区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实现从主要依靠土地、资金等要素驱动向主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
依靠优惠政策、注重招商引资向更加注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内生动力的发展模式转变
推动产业发展由大而全、小而全向集中优势发展特产业、主导产业转变
从注重硬环境建设向注重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软环境转变
从注重引进来、面向国内市场为主向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转变
发展方向:
1、 抓紧做好并实施国家高新区“十一五”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高新区发展的要求,科技部经过认真研究,已经提出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各国家高新区要贯彻温总理 “四位一体”的发展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根据自身的特点,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和“十一五”发展规划。
2、 继续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法规和政策环境
科技部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家高新区立法工作。从各地实践看,约有一半的地方制定了国家高新区相关法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个经验值得进一步推广。尚未立法的国家高新区所在
城市,要充分利用制定地方性法规容易协调和便于实施的优势,加快立法进度,为依法治区、推进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科技部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国家高新区的考核内容。
3、 促进国家高新区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新兴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
科技部将进一步集成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
4、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业人才培训力度。
科技部将强化火炬计划在创新、创业环节的培训功能,建立高水平的教育和培训基地,使之成为培养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高素质人才的“黄埔军校”。
5、 稳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路线图计划。
路线图计划以国家高新区、尤其以孵化器为基地,以各方的服务集成为手段,重点扶持创业孵化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此计划的引导下,创新基金一改过去偏重项目组织和管理的模式,将自己定位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多方社会力量的引导者和组织者,克服了单
纯政府资金支持方式的缺陷,更加强调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国开行、深交所则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过程和成长哺育纳入到他们的工作重点。
6、 认真做好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
科技部将把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列入到国家高新区的考核体系中,引导国家高新区组织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有关部门建设好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7、 努力提高国家高新区的国际化服务水平。
科技部将加大投入,强化海外科技园在技术信息、企业技术合作与转移、以及服务于国家高新区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顺利走向国际舞台提供支撑。
8、 切实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
一方面,科技主管部门要推动地方科技资源与高新区优势产业相结合,在加强自主创新方面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引导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重大项目、有实力的研发机构、创新服务组织向国家高新区集聚,体现国家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
经济成就:
“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从43320亿元增长到94743亿元,工业总产值从35899亿元增加到73645亿元,从业人员从573万人发展到824万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即使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高新区总体上仍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生力军和重要引擎。
社会成就:
树立了一面实施火炬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旗帜
创建了一批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基地
集聚了一批勇于创新创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队伍
造就了一批像柳传志、任正非、王选、王文京、施正荣这样的科技企业家和领军人物
铸就了一批像联想、华为、方正、尚德这样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
闯出了一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路子
到了一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又好又快发展经济、不断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
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的高新区内,创新成果大量涌现,大批科技型企业迅速成长,高新技术产业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和竞争力,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的科技工业园区发展道路。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基地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张景安中国高新区协会理事长总结说,国家高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区域,是中国科技创新的示范区与发展的辐射源,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的发祥地,是创新创业人才的富集地,是集约发展、保护环境的典范,是公共行政改革的试验区,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先锋,是创新型资本市场和金融支撑体系构建的试验田。
问题:
一、行政区与高新区合并存在问题。
二、产业发展空间问题,需要扩区,征地拆迁,以及涉及的法律问题。
三、管委会信息沟通不畅问题。
四、高新区内服务业不发达,留不住人才。
五、园区之间产业转移存在问题。
、国家与地方政府所赋予的高新区发展目标导向不一致;
七、国家向高新区配置资源的能力明显不足;
八、高新区的法律地位与体制改革方向尚不明晰;
九、高新区市场化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较弱,尚难以弥补政府与市场间的功能缺位;
十、国家高新区全国布局有待与区域发展相结合,实现进一步空间优化;
十一、在国家层次,高新区主管部门内部职能需要协同和优化。
后续
问题
一、高科技不等于高新区 
高新区对于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提高国力方面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其效果被不适当地夸大了。我国设立高新区的最初政策目标是培养自己的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国际分工,缩短国际差距,辐射国内经济。但一些高新区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偏离了初始的政策目标,其主要原因是急功近利,把发展技术与建设园区、吸引外资和短期致富联系起来,形成了一套错误的逻辑:要发展高新技术就一定要搞“科技园区”,搞“科技园区”就一定要吸引外资,吸引外资就一定要盖房修路。其实,发展高新技术不一定要有园区,有了园区不一定能发展高新技术。另外一个值得忧虑的现象是,在大学和科研院所中,由于制度障碍和基础薄弱,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后劲不足,导致一些高新区缺乏真正的高新技术项目,而在九十年代中期之后,一些难以为继的高新区开始以引进外资作为主要方向,此时,高新区和一般的工业开发区就没有本质的区别了。
 
  二、高新企业不等于越大越好 
  目前有一种错误的概念:大规模生产才是高新技术。因此,国内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也往往以世界500强为目标,而一些政府部门,包括高新区的管理部门也在鼓励他们做大。目前
国际上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将很多业务外包出去,自己只掌握核心的战略环节,这是后福特时代的发展特征,对企业的要求是“柔性专业化”或“弹性专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灵魂是跟上技术进步的节奏并自主掌握核心技术,不能指望大企业集团单独完成这个任务。规模小一点的科技型企业在创新和技术进步上往往更加有灵活性。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3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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