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

201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
第1题: 甲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并于2011年7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了专利申请。乙也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7月2日上午到邮局寄出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年7月4日收到该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何人?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本题答案B
解析:
甲是当面申请,申请日为7月4日,乙通过邮局寄出,申请日为寄出日即7月2日,专利权应当授予乙。《专利法》第28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2题: 下列哪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一种制造冲锋的方法
B、一种肝移植的方法
C、一种新的地质勘探方法
D、一种寺庙中使用的木鱼
本题答案B
解析:
肝移植的方法为疾病的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25条:对下列各项,不
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3题: 下列哪个期限可以延长?
A、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B、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
C、专利权的期限
D、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
本题答案B
解析:
能够投延长的期限质只有指定期限,还不包括无效程序中复审委制定的期限。 《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7章第4.1节:延长期限请求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延长期限。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第4题: 王某于2009年10月20日就一种改进的汽车制动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下列哪种情形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A、2008年8月在日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王某就该种系统进行了口头介绍
B、王某在一本2009年10月出版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介绍该种系统的文章,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该杂志的具体印刷日
C、王某于2009年10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同样内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5月8日被授予专利权
D、某公司经王某授权于2009年2月在美国销售的新型汽车上使用了该系统
本题答案B
解析:
A中的学术会议已经超过6个月,级别也不一定够;B中无具体印刷日则认定为10月31日。C存在抵触申请,D有在先的公开使用。 《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2.1.2.1节:出版物公开 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第5题: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同一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B、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C、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D、若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本题答案C
解析:
判断单一性的本质是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如果独权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两个从权又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独权进行限定,那这两个从权就会没有单一性。比如独权中包括AB两个部分,权2对A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定,权3对B作出进一步的限定,独权没有创造性的话,那权2和权3就没了单一性。 《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6章第2.2.2.3节: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 根据本章第2.2.1节(5)所述的原则,凡符合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即使该从属权利要求还包含着另外的发明。 例如,一项独立权利要求是一种生产铸铁的新方法。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提出了在某一温度范围内按所说的方法生产铸铁。在此情况下,对该温度范围可撰写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即使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到温度,也不应当对该从属权利要求提出缺乏单一性的意见。 又如,权利要求1是制造产品A的方法,其特征是使用B为原料;权利要求2是按照权利要求1制造产品A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原料B是由C制备的。由于权利要求2包含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所以,无论由C制造B的方法本身是否是一项发明,均不能认为权利要求1与2之间缺乏单一性。 再如,权利要求1是一种汽轮机的叶片,其特征在于该叶片有某种特定的形状;权利要求2是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轮
机叶片,其特征是该叶片是由合金A制造的。在该例中,即使合金A是新的,它本身可构成一项独立的发明,且它在汽轮机叶片中的应用是有创造性的,也不应当对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1之间的单一性提出意见。 应当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实际上是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例如,权利要求1是一种接触器,具有特征A、B和C;权利要求2是一种权利要求1的接触器,而其中特征C由特征D代替。由于权利要求2并没有包括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因此不是从属权利要求,而是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按照同类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审查原则来判断它们的单一性。 在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原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有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例如】 权利要求1:一种显示器,具有特征A和B。 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具有另一特征C。 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具有另一特征D。 (1)第一种情况:与现有技术公开的显示器相比,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特征A和B的显示器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权利要求2和3是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的从属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1、2和3具有单一性。 (2)第二种情况:从两份现有技术文献的结合来看,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不具有创造性。而特征C和D分别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并且两者完全不相关。说明: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有
创造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剩下的权利要求2和3实际上应视为独立权利要求来确定其是否具有单一性。而权利要求2中的特定技术特征C与权利要求3中的特定技术特征D不相同也不相应,因此,权利要求2和3无单一性。
第6题: 金某于2004年3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4年8月13日,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PCT国际申请于2006年7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2008年3月6日被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该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何时届满?
A、2024年3月18日
B、2024年8月13日
C、2026年7月20日
D、2028年3月6日
本题答案B
解析: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实际申请日起算。 《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第7题: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公众对被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了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意见。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只要该申请的申请人尚未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审查员均应当考虑该公众意见
B、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采纳该公众意见的,应当同时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C、如果该公众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
D、该公众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
本题答案D
解析:
如果授权通知书都发出了,再因为公众意见而取消了授权就会有损国知局的公信力,A错误。审查员不会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B排除。发出一通后收到了公众意见,还是可以在二通中使用的。公众意见放在申请文档中,有利于审查员审查的时候参考,D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8章第4.9节: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第8题: 下列哪个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A、电脑屏幕保护画面设计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包装袋设计
C、达芬奇的画
D、售报亭的形状设计
本题答案D
解析:
根据最新的审查指南,图形用户界面也纳入了外观设计授权的范围,但屏幕保护设计不在此列。纯美术作品没有和产品结合,不受到外观设计的保护。主要起到标识作用的包装,起到的是商标的作用,不受外观设计保护。 《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7.4节规定了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根据《专利法》第2条第4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
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 (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另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 (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1)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考生需要注意,本项是2013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内容。
第9题: 某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9年6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该申请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不能引证下列哪个文件?
A、申请日为2009年5月31日、公布日为2011年2月25日的欧洲专利申请
B、申请日为2009年4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的中国专利申请
C、印刷日为2009年5月的某中文期刊
D、公开日为2009年5月19日存在于互联网的相关文件
本题答案A
解析:
CD的公开日期都在申请日之前,可以引用,排除。引证文件如果是外国专利申请,需要在本专利的申请日前公开,如果是中国抓了申请,则公开日只要在本案专利的公开日之前即可。 《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2.2.3节:背景技术 引证文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2)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 (3)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 如果引证文件满足上述要求,则认为本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所
引证文件中的内容。但是这样的引证方式是否达到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参见本章第2.2.6节。
第10题: 对于共有的专利权,在共有人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下列哪种行为不必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A、专利权的转让
B、专利权的普通实施许可
C、以专利权入股
D、专利权的出质
本题答案B
解析:
转让、入股和出质对其他共有人行使专利权产生重大影响,故需要经过共有人的同意。普通
许可则不会影响共有人行使专利权。 《专利法》第15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59: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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