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商业化

知识产权商业化
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商业化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与知识产权涵盖的范畴相对应,某一个人或组织将其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为扩大其经济效益所采取的行为,均可视为是其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如:专利的利用、技术的转移、产权的交易、版权的授权等等,它与个人和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的创建、保护、管理、运用以及交易都息息相关。
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为人们所熟知的技术研发、技术入股、技术授权、商标买卖、版权授权等都是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行为。
研究内容
知识产权商业化,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落实的终极目标,也是企业创新转型驱动发展的实施方向,它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
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有效管理和运用。
从广义上讲,知识产权商业化研究的内容是一切有利于企业构建持久竞争力和促进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策略及方法,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资产交易等一系列管理和运营行为的系统工程。
从狭义上讲,知识产权商业化研究的内容是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产品进行经营所涉及的工作事项及方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商用化。
分析现状
知识产权质量令人担忧:自2008年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各地方政府积极出台各种相关政策保护知识产权,激励知识产权的开发,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商标以及专利的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但对我国企业专利状况的全面调查与分析后,发现专利的质量和运用情况却并不理想。概括如下:1、企业在外观
设计和实用新型上成效较大,但在发明专利申请方面不见起,其中落差较大,发明仅占总数的20%;
2、目前国内企业的专利大都采取自己应用方式的方式进行实施和消化,而没有合作开发、授权等经营意识;3、国内企业在专利所有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储备较为薄弱,致使其实质的所有权流失到国外企业中;4、国内企业的专利实力分布不均,较为优势的企业大部分是国外企业而非国内控股企业。
知识产权运用意识薄弱:据知识产权组织的权威统计,专利文献资料是全世界发明创造的智慧宝库,最新的创造90%以上都会在这些资料库中,而这些资源对于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设计非常有用且可以大大缩短研发时间和费用。而中国有建立起自己知识产权管理和经营部门的企业并不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意识到并且充分运用这些智慧宝库资源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
缺乏一个整体战略系统:目前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即便少数企业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但却被孤立并未为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比如:企业在技术的创新、产品的研发、和形象的宣传方面无不与知识产权工作相关,但大部分企业却没有真正将这些工作进行有机的结合。另外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界限清晰没有统一的目标和思想,更没有高层对这些资源间的调配负责,将知识产权的部门与技术、研发、市场等孤立,导致彼此间的信息没有互通,严重影响整体工作效率。
商业化环境还尚未成熟:知识产权服务业自相关法律确立时便已出现,其业务内容较为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企业意识的增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需求日益增多,其业务类型也由最初的代理向咨询、交易、评估等更高附加值的方面延伸和拓展,但由于其过去几年的知识产权资产数量终于质量,故国内有
突出价值的知识产权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商用化运用还不成熟,这需要知识产权质量根源问题的解决才能充分发挥其协同效应。
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挑战
授权是知识产权商业化的一个重要方式,授权双方的关系也是知识产权商业化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授权是一种直接的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方式。比如,特许经营就是把无形资产变成财富来获得知识产权回报的一种手段:允许别人使用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标的物,比如技术、品牌、娱乐内容,给我们带来经济回报,包括授权方和被授权方。授权是知识产权交易的基础。
在新型经济国家中,知识产权的交易双方经常低估所需要的准备。在打包的授权交易中,非授权者总是希望从授权者那获得很多东西,而授权者也担心,如果把知识授权后,会对市场失去控制。
授权者就首先要表明他们产品的价值以及采用他们的知识产权所能带来的好处,这仅仅靠签合同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到技术优势和品牌的优势,以及这是未来市场的解决方案。在授权的过程中,授权者,也就是卖方,必须要保持知识产权的价值,在知识领域里,授权者总是要保证自己技术的领先性,给被授
权者带来价值。但授权者也要记住,被授权者是不会静止不动的。在新兴经济国家里,比如中国和印度,很多公司都是从较低成本的价值链一步步向上提升的,随着工资的不断增长,公司要在价值链里继续上升,就要突破原先的授权。
但很多授权者对被授权者的革新、创新不是感到那么兴奋。有些授权者还想控制被授权者,控制他们的创新,不过这在有些国家的法律上是不可能的。从长期来讲,这样做是对授权者不利的,而是应该帮助被授权者在价值链里提升自己。既要把专长知识交给被授权者,也应该帮助被授权者开始自己的创新。
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可以变成合作伙伴,也可能会变成新的竞争对手。成功的授权者,总是能够对被授权者做非常好的管理,同时也会量身定做自己的技术,同时把绩效达到最好。最成功的授权者总是会利用被授权者的创造力,同时形成整个的价值网,而且是围绕着自己来完成。要做到这一点,双方就需要协作来管理好知识产权。
在全球化大背景下,竞争不只依靠产品,还需要靠公司整个的价值网来进行。在这场博弈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需要授权给我们的合作伙伴,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商业化的领域里。知识产权的商业化,是通过把利益进行统一和分享才能够实现的。知识产权以及品牌所具有的溢价效应,能够在无需地加成本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价值。
知识产权商业化的运作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共同研发取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目的有两个,其一增强本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竞争优势,其二是从该知识产权中获取直接经济利益。而要实现这两个目的,企业就更应该注重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本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指,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用于本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或服务,通过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而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是指,通过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取收益。在第二个层面上,知识产权被当作交易的直接对象进行商业化运作。
例如美国的IBM公司,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就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业务,并从这项业务中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1994年专利权商品化运作的收益约4亿美元,到2000年则增长至约17亿美元,占企业日常收益的20%左右,知识产权部门也成为企业直接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部门。反之,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取得的知识产权,如果不能有效的将其商业化,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损失。
随着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知识产权商业化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商业化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企业需要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目的选择合适的商品化途径,要注意与本企业战略的整合性,关注市场竞争环境等。例如,企业如果确定将液晶产品作为今后的
主要发展方向,自己独自开发液晶技术需要大额的投资,而且与现有的技术领域相差很大。此时,企业可以考虑从其他公司受让或被许可使用。商品化的途径可以包括转让、许可使用(普通许可、独占许可)等,另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也逐渐兴起。
其实,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据日本技术转移市场调查显示:企业所有的全部专利之中实际应用于产品和服务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或者无论是什么形式被利用的,比例上仅仅占到33%,其余67%的专利中有23%将来可能被利用,而44%的专利则完全没有不被利用。我国专利的利用率仅仅为20%,这实际上存在着巨大的浪费。正因为如此,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积极立法,并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积极促进技术转移。
知识产权商业化的解决方案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6:24: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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