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指南

注:特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企业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当向鉴定评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制造产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清单;
4)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
5)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6)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7)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等台账;
8)检验与试验装置检定校准台账和检定校准记录;
9)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检验与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分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监督检验报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时),质量证明资料等;
10)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
11)受理的许可产品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规定时);
12)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清单;
13)管理评审、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
14)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它资料。
附件:4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基本程序
预备会议(视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与否)
鉴定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现场后,召开由鉴定评审组全体人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许可项目特性,鉴定评审组同申请单位协商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和具体的鉴定评审工作安排;
(2)协商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
(3)向申请单位通报鉴定评审组人员的分工情况。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
表(是否参加由该部门决定)、申请单位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鉴定评审组和申请单位双方介绍有关人员;
(2)鉴定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内容和要求以及鉴定评审工作纪律;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对鉴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由该部门人员决定);
(4)申请单位介绍单位基本概况,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的情况,产品(设备)试生产情况。
现场巡视
现场巡视与许可项目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其重点是材料库、配件库、设备库、焊材库、加工设备(预制设备)、起重与必备的工装设施、组焊(施工、组装)现场、热处理设备、焊接试验室、理化试验室、无损探伤室、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及特殊试验场地和设备、各个工序的生产情况等。
在进行现场巡视时,鉴定评审人员可通过记录试生产成品(设备)、在制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编号、使用的材料、部件标记、特种作业人员标识和现场质量体系实施、执行工艺等情况,以便作为追踪鉴定评审的依据。
分组审查
各鉴定评审小组成员按分工和所规定的鉴定评审内容进行以下审查:
(1)对照申请单位有关资源条件的资料(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原材料储存场地、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试验场地、检验试验设备等),进行资源条件的核实;
(2)按照相关规定和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以及抽取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记录、见证资料,结合生产产品(设备)质量档案、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记录,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鉴定评审;
(3)在申请单位许可项目制造现场抽取分别对生产成品(设备)、在制品(设备),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4)对需进行设计鉴定和型式试验的产品,对产品设计鉴定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进行审核。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如实记录鉴定评审情况,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
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和沟通,发现疑问应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
鉴定评审情况汇总
各鉴定评审小组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应当与各鉴定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交换鉴定评审意见
必要时,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在交流意见后,应当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
确认。
鉴定评审总结会议
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是否参加由该部门决定)、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责任人员参加。
总结工作会议内容如下:
(1)鉴定评审组组长代表鉴定评审组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代表讲话(由该部门人员决定);
(3)申请单位领导发言。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1:54: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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