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

药品价格的构成要素
1.制造成本在市场经济中,医药产品的价格水平有一条最低界线,就是制造成本,即生产成本。如果一个企业的药品价格低于其制造成本,就会导致企业的亏损甚至倒闭。制造成本指生产一定数量的某种药品所耗费的物质资料的货币表现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药品的制造成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燃料动力消耗费用的支出;二是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支出;三是企业厂房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ISl~其他直接支高:企、也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生产工人计件工资通常属于直接成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没备的折III、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等,通常属于间接成本。停工损失一般也属于间接成本。对制药企业而言,不可忽略的成本还包括企业排污减排的环保成本。20074月由国家环保总局起草的《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要求企业在环保方面加大投人。据了解,目前石药集团在环保上的支出已达35亿元,华北制药、海正药业为解决环保问题也已耗资达2亿元。
    2.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即流通费用,指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动耗费的货币表现。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因
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药品的期间费用包括:一是推广促进费用,如广告、宣传、技术推广费用;二是销售机构费用,如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培训、管理、差旅等;三是市场费用,如市场调查、市场管理等费用;四是医学费用,如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等费用;五是发运费用,如运输、保险、仓储等费用。
    制造成本加期问费用等于完全成本,也叫总成本,其中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是指不随药品种类及数量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如厂房、机器、设备的折旧,市场调研费,药品开发费等。变动成本是指随药品种类和数量的变化而变动的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储运费用,销售提成等。
    3.国家税金国家税金是国家通过税法的形式,按规定的税率进行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税法义务交纳税金。中国现行税法按其与药品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价外税(所得税)可直接由企业利润来负担,企业不能把其加入药品价格中。而价内税可以加入到药品价格中。例如中国从1984lO1日至19941231日实行的产品税、增值税以及1994年税制改革实施的消费税,均属于价内税。药品的价内税主要是增值税。
在中国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
进口货物金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中国的标准增值税率是17%。这里产品税金不仅是价格的一个合理部分,同时也是价值的一个有机部分。作为税收分配对象和税收来源的是产品价值中的剩余产品价值。其商品的价内税具有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特殊功能。因此,税金也是构成药品价格的重要因素。
    4.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存在利息的情况下的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的总称,它在数量上就是平均利润和利息的差额。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产品的价格、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产品的销售量、产品的固定成本。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引起企业利润的变动,甚至会使一个企业由盈变亏,也会使一个企业扭亏为盈。
    企业的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再减去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后的数额。企业利润是指生产总值超过生产成本的差额,用公式表示:利润=生产总值一生产成本。
    企业税后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一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二是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三是提取公益金;四是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企业利润是指药品价格减去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它不仅是企业生产经营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价格构成中的重要因素。合理确定价格构成中的利润十分重要,它直接影响到药品的价格水平,关系到药品价格的市场竞争力。对于药品的利润,应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按照公平、合理和诚信、质价相符的原则来确定。
药品定价理论及方法
一、药品价格体系
  药品的定价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不同种类的药品定价公式如下。
  1.国产和进口分装药品价格
  (1)药品出厂价药品出厂价也称药品生产者价格,是药品生产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时的药品价格。药品的出厂价是药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环节,它既关系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决定了药品批发价、零售价水平。药品出厂价由以下公式计算:
    无税出厂价=(制造成本+期间费用)(1一销售利润率)
    含税出厂价=无税出厂价×(1+增值税率)
    期间费用中,广告费(推销费、宣传费等)不超过定价成本10%,未达到GMP标准的利润率降低3个百分点。
    (2)药品批发价药品批发价是药品批发企业向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销售时的药品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JJIJ上进销差价构成。合理确定药品批发价有助于稳定药品零售市场价格。药品批发价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含税批发价:含税出厂价×(1+进销差率)
    目前规定流通各环节进销差率之和不得超过从工厂到批发问最大进销差率。列入政府价格目录的药品不得高于政府规定批发价格。
    (3)药品零售价药品零售价是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向消费者销售时的药品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加上批零差价构成。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零售价格=含税批发价×(1+批零差率)
  2.进口药品价格
  含税口岸价=到岸价×(1+关税率)×(1+增值税率)+口岸地费用
  口岸地费用包括报关费、检疫费、药检费、运杂费、仓储费等。
  3.医院制剂零售价原国家计委规定,医院制剂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零售价格=制造成本×(1+制造成本利润率)
    医院制剂的原料损耗,中药最高不得超过20%,,西药最高不得超过5%。
调剂购进的医院制剂,医疗单位应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加不超过5%的利润制定零售价格。
    4.中药饮片的价格出厂价和批发价实行同价,计算公式为:
    含税出厂价(含税批发价)=原药实际进货价/(1一损耗率)+辅料费×(1+成本利润率)×(1+增值税率),其中成本利润率为5%。
  二、企业定价方法
  医药企业可以采用的定价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导向定价法
  (1)成本加成法这种方法主要基于对企业内部的考虑,计算公式为:
    药品价格=生产成本×(1+利润率)
    例如某药品生产成本10元,毛利率为20%,此药品价格为10×(1+20)=12元。这是一种最基本、最普遍和最简单的定价方法,但这种方法忽略了市场竞争与市场需求的价格影响,也没有考虑到产品生命周期的问题,因此灵活性较差。
    (2)目标利润定价法这种方法是根据企业的总成本和计划完成的总销量,并在此基础上加上预期的固定利润。这个利润不随成本的变化而变化,计算公式为:
    药品单价=(总成本+目标利润)/产量
    例如某医药企业年固定总成本500万元,单位变动成本为10元,年产量为20万件,企业的年目标利润为100万元,该产品的单价为:(500+10×20+100)20=40元。这种方法适用于追求长期利润、市场占有率较高或具有垄断眭质的企业定价。其优点是可以保证实现既定的目标利润,并考虑到销量对制定价格的影响,但忽略了竞争和需求对价格的影响。
    (3)盈亏平衡法(量本利定价法这种方法以总成本和总收入保持平衡为定价原则。当总成本等于总收入时,企业利润为零收支平衡,此时的价格使企业不盈不亏为保本价格。通常盈亏平衡点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量×保本价格=固定成本+变动成本
    此公式可以推导为:
    保本价格=固定成本/销售量+单位变动成本
    如果企业考虑预期利润,则可将计算公式变为:
    药品单价=(固定成本+利润额)/销售量+单位变动成本
    例如某医药企业年固定成本为210万元,预期销量1万件,单位变动成本150元,需要实现利润10万元,则此时产品的单价为:(210万元+10万元)1+150=370元。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可以在较大范围内灵活掌握价格水平,而且运用简便,但前提是首先应掌握企业总成本、预期销量、预期利润等,并以产品能够全部销售出去为前提。
    2.需求导向定价法
    这种方法主要考虑企业外部因素,即以产品在市场上的需求强度为定价基础。事实上,价格最终是由消费者来认可的,因此企业在确定价格水平时,重点考虑的是消费者对价格的接受程度。
    (1)销售价格倒推法销售价格倒推法又称反向定价法,实际工作中俗称倒剥皮定价法。其特点是不以产品成本为依据,直接制定出厂价格,而是先以市场需求状况、消费者的期望价格为基础,根据产销量、利润目标等因素制定出市场零售价,然后推算出批发价、出厂价。计算公式为:
    含税批发价=零售价格/(1+批零差率)
    含税出厂价=含税批发价/(1+进销差率)
    (2)需求差异定价法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营销条件下,不同的消费者对某种药
品的需求强度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这些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药品价格。具体可分为:以顾客为基础差别定价,消费者收入不同,其需求弹性也不同,据此可对同一产品制定不同的价格;以地理位置为基础定价;以时间差异为基础定价,根据同一商品在不同时间、季节里的不同需求强度可对其制定不同价格;以产品为基础定价,对不同的批号或式样的商品,制定不同的价格。
    3.竞争导向定价法
    (1)随行就市定价法  随行就市定价法是指企业按照行业的平均价格来制定价格的方法。由于人们往往把平均价格水平认为是合理价格,所以容易被消费者接受。另外,这种定价方法可以避免挑起竞争,降低竞争带来的风险。同时,还能保证企业获得合理的利润。
    (2)市场攻击定价法有些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或进入新的市场,制定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采用这种策略必须谨慎,否则极易引起价格战。
    (3)优良品质定价法如果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质量上乘,并具有一定特,企业声誉较高,就可以采用高于竞争者的价格出售。一方面通过较高价格建立优质药品的形象,另一方面通过较高价格获得超额利润,来支持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新药产品开发。
    (4)投标定价法这是中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以来医药企业必须采用的定价方法。
中国药品价格管理模式
中国政府对药品价格政策非常重视,对药品价格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伴随着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国药品定价将会更加合理。
    1.中国药品的定价管理  中国药品定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销售零售价格。各药品零售单位在不突破政府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销售药品。政府指导价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的范围。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包括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包括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计划生育等药品)。其中,原国家计委制定价格的药品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新药,包括专利药品、一二类新药、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国家计划免疫药品以及按中国指令生产、收购、供应的政府具;列入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为原国家计委定价目录以外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民族药以及部分重要饮片和医院制剂等。未列入上述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价格由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单位自主定价。定价药品的利润应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价格政策来确定。
    不同厂家药品价格具体要求如下:中国药品实行优质优价,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对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专利药品、新药以及名优药品,在价格上与普通药品拉开差价。剂型规格相同的同一种药品,GMP药品比非GMP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40%,其他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他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逐步降低药品流通差率总水平,实行差别差率,高价药差价率从低,低价药差价率从高。对有效性、安全性明显优,周期、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申请单独定价。为促进药品批发企业兼并联合,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与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合并计算(8—1)。高价值低差率,低价值高
差率,鼓励低价值药品的使用,减轻社会医疗费用负担。
    2.药品市场价格监测制度为增强社会各方面对药品价格的监督力度,实行药品市场价格监测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药品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及时跟踪药品市场实际价格变动情况,降低价格虚高的药品价格。实行药品价格调整公告制度,政府制定调整药品价格后,在正式执行前将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公告内容执行。此外,为保持全国药品市场统一,促进地区问药品的有序流通,原国家计委还将在改革的过渡时期,对
地方制定的药品价格进行协调和指导。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药品价格监测办法》、《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药品招标采购制度2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提出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随着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实施,集中采购和招标开始挂钩。20004月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引进竞争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杜绝假劣药流人医疗机构,切实减轻患者和社会的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20007月,国家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规定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表明药品集中采购已成为一项制度在全国各地推行。
    此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禁止价格欺诈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中标药品要保持不同质量层次、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的合理比价。要求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实行以中标
价为基础顺加规定流通差价率的作价方法。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流通差价率实行差别差价率。具体差价率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招标人可低于规定差价率核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后来卫生部又发布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招标代理、价格政策、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2004年多部委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于规定》,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不确定药品采购数量,存在大量替代药品规避招标,甚至中标就死的现象;二是执行合同不严格,医疗机构不按合同采购药品,不按合同及时付款,企业不按合同及时供药;三是招标程序过于繁
琐,中介机构收费过高,增加了企业负担;四是有些医疗机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未将招标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五是监督不力,对不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医疗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未进行严肃查处。20HD5年国家发改委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剂型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在单位含量相同的前提下,不同剂型之间价格的差额或比值。未标识有效成分含量的中成药剂型,以相同日服用数量为前提,计算剂型差比价。
国外药品价格管理模式
1.国外药品定价政策不同国家对药品价格监管的强度不同,目前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价管制政策美国、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家都对药品定价有严格的政策。在法国,新药被批准可以进入市场前,需要向价格委员会递交技术及经济学两份报告作定价参考,由政府和制药企业谈判决定新药的定价,政府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定价标准包括药品的价值、替代疗法的费用、药品市场前景、药厂对新药研究发展已有的投入、药品的销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大小。在美国,药品价格由制药生产企业与销售商、社会健康维护组织与医院、保险公司和联邦政府进行谈判给药品定价。为了保证低收入、弱势体的国民健康,对医疗保险制度内的药品,制药生产商必须给予一定减让。
    (2)比较定价政策爱尔兰政府实行比较定价政策,即爱斧兰制药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要求药品价格与英国的药品价格相联系,并随着两国货币间兑换率的变化而调整。此外,葡萄牙与意大利也采用了这种药品定价政策。葡萄牙规定药品价格不得超出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五个国家的最低价格。
    (3)利润控制政策在英国,调控药品的价格实行的是对制药企业提出出厂限价的制度。企业出售给国家卫生部门的药品,其利润限定在11%~21%,如果制药企业的盈利水平超过了25
%,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是降低药品价格,把利润控制在限制水平之内;二是将超额利润返给国家卫生部:
  (4)强制削价政策法国政府有一套与药品消费量相联系的价格削减方案,当价格昂贵的药品在财务上面威胁到药品的全面补偿时,药品的预算价格就被削减,削减幅度在3%~20%之间。
    (5)参考价格制度德国最先采用参考价格制度。这种制度是制定医疗保险中药品报销标准的一种方法。一般是将具有同一有效成分的药品或药理作用、效果相等的药品归类,为每种药品规定一个固定的保险偿还额。制药公司可以自主决定药品的上市价格及其涨落。保险公司只为病人支付每种药品的参考价格,病人配药时需要支付的药品实际价格高于参考价格。参考价格在德国具有广泛的影响。每年为财政减轻保险财政负担15亿马克。
    2.从医疗机构的角度控制药品价格的政策
    (1)实行药品费用预算控制药品费用预算控制是最强有力的影响医生处方行为的政策措施。德国曾从医生工资预算中扣除28000万马克(占医生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患者获得收入的1)作为医师处方超出预算的惩罚,由此政府的药品支出减少。
    (2)药品成本、处方信息的反馈系统建立药品成本、处方信息反馈系统的目的是提高医生药
品费用意识,提高医生的处方水平,便于管理机构监督每个医生的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德国、英国、法国都建立了这样的反馈机制。英国的处方分析和费用计划(PAcT)向医生发布处方行为的相关信息,希望引起医生对药品费用的重视。
    (3)诊疗指南法国医生与国家签订的合约中规定,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处方中开写的抗生素、非甾体类抗炎药、老年人用药和口服,需遵守相应的国家医疗指南。对于遵守这些指南的医生,国家将奖励,而违反指南的医生将面临。由此,法国抗生素的处方用量得到了减少,这些改变可能归功于上述指南的执行。目前,法国实行了147项诊疗指南,覆盖医疗领域的47个分支。
    3.从消费者角度控制药品价格的政策
    (1)药品报销范围的制定  大多数欧美国家通过统一的药品报销范围来限制公共补偿药品。最为典型的是美国,几乎每一个医院都有自己的临床用药目录,由此也规范了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药品。如果消费者指定需要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那就必须自费。
    (2)共付制共付制(copayment)是大多数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控制药品费用的支付方式。如在英国,平均有。40%,的处理费用是由患者支付的,但只有12%的处方涉及到需要患者付费的药品。慢性疾病、某些特殊病症、老年人和低收人人用药是免费的。
    (3)费用封顶限制  费用封顶制(ceiling)限制了每个患者处方报销的数量,或每次住院费用报销的标准或药品报销的数量。实行费用封顶的方法可以减少大处方的数量。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41: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81594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药品   价格   企业   定价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