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案例分析--思科诉讼华为侵权案

知识产权管理案例分析
                      --思科诉讼华为侵权案
2004728日,倍受国内高科技企业关注的美国思科公司(“Cisco”)诉讼我国华为公司(“HUAWEI”)生产的数据通信产品侵犯思科公司知识产权案,最终以思科公司终止诉讼而结束。
7年后,当我们再次审视该案件的始末时,依然能发现不少知识产权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值得当前的高科技领域新兴企业去学习、借鉴。
首先,最值得玩味的是,华为公司与美国3COM公司(“3COM”)合资组建的华为-3COM公司(“H3C”)就是在案件诉讼过程中诞生的。美国当地时间2003122日,思科公司就华为的知识产权纠纷向美国东部第5巡回法庭Marshall分院提起诉讼;2003320日,华为与美国3COM公司联合宣布,双方将组建合资企业华为-3COM公司,该合资公司将共同经营与思科诉讼相关领域的数据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中3COM共投资1.6亿美金并提供相关专利权给予合资公司,持有49%的股份,而华为则将原有数据网络事业部门的技术、产
品线、通路及销售业务转入合资公司,拥有51%股份。200377日,得克萨斯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Marshall分院批准3COM提出的介入本案的动议;2003102日,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并发表声明,思科暂时中止其在得克萨斯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Marshall分院针对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2004728日,华为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提交终止诉讼的申请,法院据此签发法令,终止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诉讼。
我们不禁大胆地猜想,与美国3COM公司组建华为-3COM公司是华为应对知识产品危机的一招绝妙好棋。我国知识产权法保护建设并不完善,从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内环境中成长起来并走出国门的华为,与来自美国这样进行了百年知识产权保护积累的发达国家的思科在知识产权管理、法律运用等诸多方面是无法相比的,特别是本案又是在美国本土进行的诉讼。与美国3COM公司组建华为-3COM公司,并经营与思科诉讼相关领域的数据通信产品,这样就将一家美国本土的大公司拉到了自己的阵营,可以获得相当多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处理经验,特别是针对美国的,甚至是针对美国克萨斯州的。就这一点,华为告诉了我们一个成功经验,在与国际大公司同场竞技时,不仅要学习他们在创新上的投入、专利的申请、知识产权的维护,还应学习他们对法律的重视和运用;在进入某个国家开创全
新市场的同时,一个在该国拥有一定实力的本土企业作为盟友,快速解决可能的“水土不服”问题。
其次,维护知识产权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成本可能同样高,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聘请和咨询,打造专职的法律团队,将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到公司整体战略的高度。在思科公司提起诉讼后,200367日,Marshall法院发布了一个初步的禁止令,根据该初步禁止令,华为在全球范围内暂时停止使用、销售含有和思科有争议的EIGRP模块的路由器产品;华为暂时停止在美国销售和使用相应产品的用户手册和产品在线帮助文件;(华为实际早就停止了上述历史产品的经营),禁止令同时要求思科向法院交付5百万美金保证金,以保证如果此禁止令有误并给华为造成损失的话,法庭将依次作为对华为损失的。2004728日,华为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提交终止诉讼的申请,法院据此签发法令,终止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诉讼,最终全部解决了该起知识产权案件的争议,同时意味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就相同事由提起诉讼。案件最终和解撤诉,这是令华为“非常满意”的最终结果,未必就不是思科“满意”的结果:如果思科败诉将赔偿华为巨额的损失费,如果华为败诉将必将支付巨额的罚金。所以,不管因他人侵权而起诉,还是因他人起诉侵权而应诉,都需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团队支持,要形成
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
随华为法律团队奔赴美国应诉思科的张旭廷,在美国艰难的知识产权拉锯战中就曾被美国公司对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视程度和高水准操作所震撼:一个有持续竞争力的公司背后必须要有一个成功的知识产权战略。
经过与思科的诉讼案,华为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做出了两个举措:第一,所有的高层都参加了两次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一次是一个上午,一次是一整天,请外国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上课,从最基本的知识产权概念讲到知识产权战略,而且华为所有的中级以上干部也都参加了这种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第二,整合了公司所有部门的法律人员,组建了统一的华为法律部,张旭廷当时就担任部长并兼任知识产权部副部长,负责推动华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执行。
这个案子最大的意义就是告诉中国的企业要敢于抗争、应诉。外国企业对付中国产品,在价格上没有优势,很多产品在质量上也没有优势,他们只有用知识产权打击我们。中国企业的营销战略、人力资源战略都做得很好,唯独知识产权战略是软肋,未来一段时间外国公司抓住这根软肋打击中国企业的诉讼肯定少不了。
当今中国许多合资企业已经开始着眼于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健全和完善。他们针对知识产权的各个类别,相应地制定实施具体的方案。依据技术难度和资本的现实状况选择恰当的开发模式,针对技术的发展前景和企业自身的实力,选择有利于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保护专利技术的方针政策。
随着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新技术从研制到推广的时间期限将得到大幅度的缩短。与此同时,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首要武器,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新的技术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契机,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紧密联系起来。
国家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日益完善,旨在加强保护中国企业本身并提升其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国家不断修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入世界公约,以其为企业提供更优良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因此企业也要学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为自己在全球竞争中支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最后,借华为懂事长孙亚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发言作为本案例分析的结束语:“保护知识产权才能自主创新,必须把知识产权作为自己国家发展所必须的国家战略来推行,变防御、解释为自己主动建立知识产权体系,包括重视开发,重视知识产权积累,重视知识产权转化,重
视保护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不通过保护使原创发明人享受应得的利益,就不会有人前仆后继,奋不顾身地去探索奋斗,就不会有原创发明,没有大量原创发明,中国就永远进不了“高地俱乐部”,就将永远受制于人。”。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7:41: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81587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知识产权   企业   诉讼   公司   产品   美国   战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