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制度基础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企业在技术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三、企业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时的知识产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行政指引
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要求
2016年,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满足的知识产权要求,包括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制定相关标准、方法、技术规范等。
二、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是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的七大重点领域之一
1、2018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1)指出合规风险管理是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2)规定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重点、合规管理运行及合规管理保障等内容。
2、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1)和2018 年的指引相比,国际条约、规则成为合规管理新的义务来源。
2)《办法》是对《指引》实施三年以来,中央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经验的总结和系统性提升,体现了国务院国资委对合规管理的新思路。
3、最高检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
规定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标准指引(试行)》 (2021)
1)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的五项原则:独立性、有效性、全面性、动态性和可查性。
2)规定了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建立应当涵盖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风险识别处置体系等。
5、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2022)
规定了开展或打算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相关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及其境内外子公司、分公司、代表机构等组织、建立、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为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范及纠纷应对方面提供了有效的合规指引。
6、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2022)
《指南》从战略与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生产及供应链和法务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提供了建议。
7、最高检《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从控申检察办案看企业法律风险预防》(
提示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大量企业不重视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的案件中,企业不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反而被下游企业申请,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有的案件中,企业毫无权利边界意识,明知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然为之提供仓储等服务,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依然予以销售。
三、知识产权合规成为企业上市的关键方面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1)规定了围绕科创板定位,筛选、推荐科创板重点支持领域中的“硬科技”企业,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
2)规定了科创板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审核要点为:
科创板企业的主营业务具有竞争优势,其优势源于其拥有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等“硬科技”,并能通过知识产权证明:
核心技术需要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且具有稳定性,无权属争议、侵权等知识产权风险。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2023)
规定了拟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强调知识产权合规属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有下列情形的企业:
a) 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b) 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c) 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d)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参照本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解读
新标准突出了合规属性,将原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均调整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具有“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情形的企业。
3.2知识产权合规义务
企业强制性地必须遵守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要求,以及在此基础上企业自愿选择遵守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要求。
注1:强制性地必须遵守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要求,通常来源于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
注2:自愿选择遵守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要求,通常来源于内部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准则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解读
新增“知识产权合规义务”、“知识产权合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的概念。
3.3 知识产权合规
履行企业的全部知识产权合规义务。
3.5 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方针、目标,以实现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履行知识产权合规义务、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维护利益和保障发展的管理体系。
8.3 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8.3.1 合规审查
企业应基于知识产权合规义务的履行,在知识产权基础管理(见8.1)过程和经营管理(见8.2)过程中实施必要的审查,并保留成文信息。
注: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典型性禁止行为见附录 B。
解读
新增专门章节“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细化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要求
7.1.2 人员
企业应确定相关岗位及职责,并配备所需的人员,以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并运行和控制其过程。包括:
a) 所有人员应遵守知识产权合规义务,并报告知识产权合规疑虑、问题和漏洞;
b) 通过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方式对员工进行管理,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范围、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 明确员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重要岗位可约定竞业限制条件和补偿条款;
c)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以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对研发、设计、创作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要求新入职员工签署知识产权声明;
d) 离退员工应进行知识产权事项提醒; 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离职时,可签署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必要时对知识产权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的线索;
e) 明确员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奖励和/或报酬,明确员工造成知识产权损失的责任。
解读
1)新增“所有人员应遵守知识产权合规义务,并报告知识产权合规疑虑、问题和漏洞”。
2)对员工离职增加了“必要时对知识产权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的线索”的要求。
7.1.5 信息资源
企业应创建并保持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建立信息资源收集渠道,及时获取外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b) 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分析加工,并加以有效利用;
c) 企业宜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d)  企业可运用专利信息资源构建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注:信息资源包括外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和内部知识。
外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包括所属领域、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信息以及标准、学术交流、专业会议、从外部相关方收集的信息和知识。
内部知识包括经验、教训、未成文的知识和经验,以及改进的结果。
专利导航:在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和创新活动中,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的新型专利信息应用模式。)
解读
新增“构建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8.1.1知识产权获取
8.1.1.1 通则
企业应创建并保持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根据知识产权目标,制定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获取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或途径;
b) 确保所获取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和类型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相适应;
c) 通过受让等途径获取知识产权,应在受让前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评价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权利的稳定性;
d) 建立必要的审核机制或工作流程,排除以下行为
1)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2)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
3) 不正当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4) 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
5) 其他非法获取的情形;
e) 企业应保留有关知识产权获取的成文信息,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解读
对企业获取知识产权新增“所获取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和类型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相适应”、“受让知识产权前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以及“建立必要审核机制”等要求。
8.1.1.2 专利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确保专利质量得到管控,适当时设定内部评价准则;
b) 在申请专利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分析,以评价获得专利权的前景以及可实现的价值;
c) 保障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
解读
新增专利管理要求
8.1.1.3 商标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针对商标重要程度、使用范围和保护需求开展分析,进行商标策划;
b) 对拟注册的商标进行查询和分析;
c) 监测已注册和提交注册申请的商标,其指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已覆盖企业现有及未来的业务范围。
解读
新增商标管理要求
8.1.1.4商业秘密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通过遴选、密级划分等方式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事项等;
b) 应明确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流转要求和存证方式。
解读
新增商业秘密管理要求
8.1.1.5著作权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适时办理作品登记;
b) 明确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等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权属;
c) 保留作品创作过程的记录;
d) 保障作品作者的署名权。
解读
新增著作权管理要求
8.1.3知识产权运用
8.1.3.1实施和使用
企业应创建并保持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促进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使用,开展实施场景、成熟度、所需配套条件等方面的调查,对于已实施和使用的知识产权,企业可评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贡献;
b) 被许可实施和使用知识产权时,应清楚许可实施的类型,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实施;
c) 明确知识产权实施和使用的管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实施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管理过程,监控知识产权的合规实施和使用;
d) 宜对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品进行备案管理
解读
细化了企业实施、使用知识产权的要求。
8.1.3.2 许可和转让
企业应创建并保持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前,应制定许可或转让方案,根据相关方要求开展或自行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并履行相关审查、备案或登记程序; 适当时,可自愿进行知识产权开放许可;
b) 知识产权进行许可时,可对许可使用中的增值部分进行预先评估或约定归属;
c) 国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在转让时应遵循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
细化了企业许可和转让知识产权的要求。
8.1.3.3 投融资
企业投融资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企业开展投融资活动[例如风险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前,对投融资活动对象涉及的知识产权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其风险和价值;
b) 在投资前,针对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进行风险分析。
解读
细化企业投融资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强调企业在开展投资、IPO 前应对所涉及知识产权开展尽职调查。
8.1.4 知识产权保护
8.1.4.1 风险管理
企业应创建并保持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采取措施,避免或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设备、软件、作品和/或作品元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b) 定期监控产品及工艺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状况,分析可能发生的纠纷及其对企业的损害程度,提出防范与应对预案;
c) 应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风险管理范围,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监测,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d) 建立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涉密区域、涉密信息的管理要求,并按要求开展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e) 对外信息披露前,开展必要的知识产权合规、保密审查,并保留成文信息
注 1:企业结合风险发生的时间、频次、影响因素及后果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风险分析,并根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将风险进行相应的分级,对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适当的方式加以预防和应对。
解读
1)细化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要求,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风险管理范围”的适用范围从“有条件的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2)新增商业秘密风险管理要求及对外信息披露前的知识产权合规、保密审查要求。
8.2.6 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应对合同或要约中有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合规审查,并保留成文信息;
b) 检索与分析、预警、申请、诉讼、侵权调查与鉴定、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对外委托业务合同,应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内容;
c) 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合同,应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许可及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侵权责任承担等;
d) 由外部供方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时,应视合同性质对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救济方式、免责条款等内容进行约定;
e) 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合同中应明确保密、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
f) 开展销售活动时,宜在合同中明确保密、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
g) 承担涉及国家重大专项等政府支持项目时,应了解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解读
新增代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贴牌生产合同、销售合同等协议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
8.2.5销售和售后
销售和售后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
a) 产品和/或服务对外宣传、参展、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前,对产品和/或服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状况、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及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及其对企业的损害程度,向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发出警示性信息,提出防范与应对预案;
b) 向提供产品和/或服务前,还应调查目的地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了解行业相关诉讼,分析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 适时在目的地进行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 对向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或服务宜运用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
c) 建立产品销售市场监控程序,采取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
d) 产品和/或服务升级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跟踪调查,调整知识产权策略和风险规避方案,适时形成新的知识产权。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29: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81509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知识产权   企业   合规   管理   进行   风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