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背景下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WTO背景下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任美静(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6摘要:本文在WTO的背景下,从我国当前的中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出发,分析了中药专利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在遵守国际公约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对我国中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从而建立起有效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中药专利权TRI
S协议WTO中图分类号:DF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10—0159—01中药是我国的历史瑰宝,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国际医药科学领域中享有极高的地位和声誉。
成为与西药并驾齐驱的医学奇葩。然而,加入WTO后,面对世界医药产业的激烈竞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中药知识产权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
一、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分析国际上,药品保护的法律主要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
S协议)。我国现有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中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中药的行政保护。前者包括中药的专利保护、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后者包括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其中专利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一)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和其他药品一样,中药也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具有商业价值,因而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中药行业是由中药农业(中药材生产)、中药工业含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中药机械制造)和中药商业组成。
是集农、工、商于一体,产、供、销相结合的产业。因此在中药产业中一切技术可涉足的领域,均可成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中药专利权主要保护以下三个对象:产品、方法和用途。产品:就是中药的药品。方法包括中药的生产方法、制剂工艺,提取工艺、分离技术炮制工艺等方法。用途:药品的新用途,已知药品的新的用途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方面。
(二)中药现代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中药现代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是互相需求,互相支持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中药必须现代化。
传统中药的局限性给专利保护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中医讲脏腑辨证、六经辨证以及辨证论治的八纲(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建立在此辨证施治理论上的中药讲的是四气五味、性味归经,强调配伍组方用药,即君臣佐使。
七情和合,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建立在现代文明发展与现代科学技术成就之上的,作为传统医学衍生物的中药。
无论从理论、研发,还是生产、应用来说,都与其有不一致性。缺乏有效的数据、说不清活性成分、缺少必要的临床试验等,这些都成了阻碍中药获得专利的瓶颈问题。
这就对中药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用现代科技的手段把中药的组分、原理和工艺等说清楚,使之标准化。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本身就是中药现代化的过程。
(三)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障碍一直以来,我国对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薄弱,中药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WTO协定要求,各国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时。
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这实际上已把国际标准作为市场的准入条件。由于我国中药生产是世界强国,中药经济外向度较高,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就更为迫切。
当前,我国中药产业面临严峻形势。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左右;而且。
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
就中药产业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专利保护的审批周期长,通常为3年左右;二是专利保护的保护时间短,通常为20年,保护力度还赶不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三是中药专利侵权难以认定,现有的检测手段难以判断是否侵权。商标保护对提升企业知名度有一定帮助,但在中药创新的排他性保护上几乎无能为力。中药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保护仅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一些,其可操作性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我国中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建议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与WTOTRI
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一)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的市场标准和准入办法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方式:一是要在《条例》的基础上着手立法,制定一部《中药保护法》。二是《条例》修订中对我国中医药史书上有记载的具有明确疗效作用的中草药要实行保护,在国外申请专利,采取这些措施,还要考虑到中药的特殊性。三是加大投入,加强研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中草药种质资源基因库和对中草药有效成分进行DNA测序,先序列化、信息化,再产权化,既体现WTO的有关原则,适应中药国际化的需要,又弥补专利单一保护的不足。
(二)制定我国的中药质量标准目前,国家、社会和企业三方面应花大力气增加研究广度,加大研究的深度,制定、推行并实施中药材生产的GA
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的GM
规范,并加强对中药炮制规范的研究和产品的开发,建立中药国际标准。
大力推行GM
生产标准,提高中药的生产管理水平。
在中药生产加强质量管理,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在中成药科研开发上,选择一批疗效实出、毒副作用小、有明确活性成分、可定量质控的中成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针对中药材、中成药的农药残留量高、含金属超标等问题实施“绿中草药工程”。
(三)加强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力度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
总之,我们要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
建立起有效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加强与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技术方面的研究,在适应TRI
S协议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和影响中药专利保护的国际规则。
实现对中药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使中药成为全人类财富。__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3:51: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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