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书(3篇)

专利申请书(3篇)
专利申请书1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l款和第2款对发明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作了明确规定,下面是通常的撰写格式具体介绍。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写法,即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时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
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干最接*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所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
采用这种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既清楚地说明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又强调了其自身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改进的实质内容。
有必要说明,将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撰写并不影响其保护范围。
相反,与不划分两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这种撰写方式
具有如下诸多优点。
第一,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关系(包括相同之处和区别特征,下同),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对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尽早做出更准确的评判,因而能加快审查程序。
第二,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关系,方便相关领域的公众决定是否采用此项专利技术,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的签订及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第三,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关系,为那些与本专利技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对手提供更多、更确切的信息,以便在授权后决定是否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独立权利要求更为简明。
因为对于那些记载在前序部分、属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不必进行过于具体的说明。
正是由于上述几方面的优点,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按两部分撰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对于改进型的专利申请案,按两部分撰写能清楚划出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界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23年__月__日
专利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写法,即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时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干最接*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所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采用这种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既清楚地说明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又强调了其自身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改进的实质内容。有必要说明,将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撰写并不影响其保护范围。相反,与不划分两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这种撰写方式具有如下诸多优点。
第一,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关系(包括相同之处和区别特征,下同),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对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尽早做出更准确的评判,因而能加快审查程序。
第二,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关系,方便相关领域的公众决定是否采用此项专利技术,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的签订及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第三,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关系,为那些与本专利技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对手提供更多、更确切的信息,以便在授权后决定是否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独立权利要求更为简明。因为对于那些记载在前序部分、属于最接*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不必进行过于具体的说明。
正是由于上述几方面的优点,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按两部分撰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对于改进型的专利申请案,按两部分撰写能清楚划出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界限。
申请人:__
2023年__月__日
专利申请书3
专利请求书由下列主要项目组成:
①发明名称
这是请求书的主体项目,也是第一项目。发明名称应力求简练明确,以不超过15个字为宜。发明名称应明确表示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不宜使用方法、装置等外延过宽以及含糊不清的词
汇,如一件专利申请中包含了多个不同种类的发明创造,在名称中应清楚、具体地表示出来,不要用及其他或等等一类没有确切含意的词语。发明名称不要直接用化学式,如制冷式CO2激光器,应用汉语表示,如制冷式二氧化碳激光器。发明名称在使用评价性形容词时应慎重,应避免使用广告、宣传性词汇。发明名称应与说明书等各种文件的名称一致。
②发明人姓名和地址
发明人必须是个人,即自然人。要填写真实姓名,不能填写他人姓名或笔名、假名,单位和团体不能充当发明人。如果有两个以上发明人,在发明人栏中只能填一人,其余人名填入上述以外的发明人栏中,这种填法只是填表的形式要求,并不表示发明人的主次或贡献大小。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仅提供物质条件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能作为发明人填入表中。
③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是个人,应填写真实姓名,不能使用笔名、化名。如专利是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需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申请人是多人或几个单位的,栏内只填一人或一个单位的姓名、全称,其余填入上述以外的申请人栏中。申请人是个人,而发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时,必须提交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并附转让合同副本一份。
④代理人、代表人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35: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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