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标的摊销,指的就是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每一年所需要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作为那么到底我国《商标法》是怎么规定的呢?商标使用权可以摊销吗商标的摊销年限是多久呢?相信大家对于这一内容都有一定的疑惑,下面我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一、商标使用权可以摊销吗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商标权是需要摊销的,摊销的成本低,还可以还是一种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商标权摊销怎么进行
首先我们需明确商标权是归类于无形资产当中的,而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摊销是这样规定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商标权的预计使用年限可确定,减值风险较低,应采用直线法摊销。
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商标权直线法摊销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掌握。缺点是就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而言,不够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