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10.25
【字 号】黔府办发[2000]0139号
【施行日期】2000.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
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013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5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保留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工作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贵州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印刷业(含包装装潢)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3、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和内部资料的审批管理工作,承接一般出版物印制和图书二级批发单位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出版物市场稽查职能交由出版物市场稽查队承担。
  2、将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和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的认证,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使用费的收转,侵权作品的鉴定,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条码技术运用,与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的制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三)下放的职能。
  1、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及出版物排版、制版、装订专项许可企业的审核管理工作,下放给地、州、市的新闻出版机构承担。
  2、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审批管理工作,下放给地、州、市的新闻出版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新闻出版、
著作权的法规、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调节措施;指导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的结构调整;统筹安排和管理出版基金。
  (三)审核报批全省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核报批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以及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新闻出版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审批全省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和记者站的设立,换发;审批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书刊二级批发单位;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印刷业,审批印刷企业承接省外、一般出版物的印制。
  (六)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七)拟定出版物市场的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及发行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统一管理全省中小学教材的编、印、发工作。
  (十)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承办涉外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监督出版合同的实施。
  (十一)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二)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三)编制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和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信息网络建设。
  (十四)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的表彰和评奖活动;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和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对外合作处)。
  协调局机关政务,承担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新闻出版动态,开展行业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政策研究,草拟新闻出版法规、规章;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普法教育及其他政策法规事项;管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管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系统;组织拟定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计划财务处。
  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统计制度;指导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定中小学教科书定价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关财务和专项资金;拟定局属单位的经济目标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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