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公布日期】2022.01.11
∙【字 号】闽广〔2022〕11号
∙【施行日期】2022.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播影视
正文
读写算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召开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的通知
声阻抗闽广〔2022〕11号
各设区市文旅(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广电协会: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任务,经研究,定于1月13日下午在福州召开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广播电视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县(市、区)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30,请各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会场就座。 二、会场及参会对象
(一)主会场:设在省广播电视局20楼会议室(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参会人员:省广电局领导、二级巡视员;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各1位负责人,省广电协会负责人。
列席人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省广电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会场:设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设区市分公司,通过广电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参会
参会人员:各设区市文旅(广电)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各设区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和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设区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人类登月50周年 列席人员:各设区市文旅(广电)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广电工作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和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设区市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等。
(三)各县(市、区)分会场:设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县分公司,通过广电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参会
参会人员:各县(市、区)文旅体(广电)局、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列席人员:各县(市、区)文旅体(广电)局分管领导、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总编辑和办公室主任等。
三、有关事项
1.请各设区市文旅(广电)局负责通知所辖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在本地广电网络分公司视频会议室参会,并汇总本地区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
3.请厦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泉州市广播电视台、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三明市尤溪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依次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请以上单位于1月12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报至省局办公室,邮箱:***************。
4. 请参会人员提前下载闽政通APP,会前自觉接受测量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各分会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参会人员会议期间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外科口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请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通知各地分公司,做好会场安排、设备调试等工作。会议期间,要确保链路畅通,会议系统工作正常,各分会场画面将在主会场轮循播放。1月13日上午9:30-11:00进行系统调试,联系人:朱烽玮、林娜,:18******086。
6.本次会议属涉密会议,请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屏蔽会场手机信号,未经批准不得对会议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或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和对外发布,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会场。
附件: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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