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服务能力提升指南》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服务能力提升指南
为不断提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TISC实现特化和差异化发展,支撑TISC“高级版”建设,依据《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TISC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TISC机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机构管理、团队建设和资源建设,细化落实措施,打造体系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
(一)机构管理
TISC机构管理主要涉及服务规范、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三个方面。
1.服务规范。TISC机构应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咨询接待、启动服务、服务实施、成果交付等环节。服务团队应按照服务规范开展服务,服务成果应体现服务对象的具体诉求,满
足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易于实践操作,能够解决具体问题。
2.质量管理。TISC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设置质量审核节点,配备质量控制人员,在具体服务实施过程中加强全流程审核,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服务质量。
TISC机构应建立服务成效跟踪机制,定期收集整理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应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各类服务的服务成效,形成质量提升方案并持续改进。
3.信息管理。TISC机构应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对开展服务涉及的服务项目信息、服务对象信息、服务过程信息等进行有效管理。
TISC机构应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服务信息,包括TISC机构名称及资质、经营范围、办公地点、服务团队联系人及、服务类别及内容形式、服务流程、费用标准及相关说明等。
TISC机构应建立服务对象信息管理制度。在服务对象授权的前提下,进行服务对象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应立足服务需求,不得扩大信息收集范围。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违规使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和违规使用的情
形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服务对象信息。
TISC机构应建立服务过程信息管理机制。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畅通的沟通渠道,对服务对象诉求、问题等及时响应并处理,并在承诺时间内反馈。应对服务过程所涉及的服务项目信息、服务报价、需求调整、计划进度、成果交付等内容,进行记录并归档,记录应准确、清晰。
(二)团队建设
TISC机构应根据服务需求组建服务团队,并不断提升团队人员服务能力。
1.成员构成。TISC机构应根据服务需求组建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具备获取服务所需信息、开展专项服务、提出解决方案、交付服务成果、推广机构服务成效等能力。服务团队一般应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信息检索人员、信息分析人员、服务质量控制人员、服务联络人员等。
2.人员管理与培养。TISC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人员的管理与培养,建设满足发展需求的专业化服务人才队伍。
TISC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基本原则,进行机构岗位设置,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岗位职责应明确到人。从机构管理和发展需要出发,建立科学实用的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激励制度,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TISC机构应根据需求开展人员培训,加强专业化服务人才培养。新上岗的员工,应经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服务能力和资质条件。对有提高服务能力需求的在岗人员,应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质量,以满足岗位发展的需要。
(三)资源建设
TISC机构应具有稳定获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非专利文献资源的能力,以及获取或开发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所需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工具的能力。
1.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获取方式主要包括在线使用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资源;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配置知识产权数据资源镜像系统、经授权访问国内外商业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资源;在线使用其他国家、地区或者国际组织建立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TISC机构间共享使用的信息资源等。
2.非专利文献资源建设。非专利文献资源主要包括图书、期刊、会议论文、学位论文、标准等。非专利文献资源获取方式主要为经授权访问或使用专业的非专利文献网站和数据库。
3.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工具。TISC机构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工具应能满足服务项目需求,为服务团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提供工具支撑。
知识产权检索工具功能主要包括数据加载功能、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功能。其中,数据加载功能主要为对基础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进行校对和导入等,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功能主要为根据服务需求而实现的知识产权信息普通检索、智能检索和个性化检索。
知识产权分析工具主要功能为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模型和流程,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挖掘分析并解读分析结果,形成可支持分析报告的分析数据。
二、TISC机构的差异化发展
(一)TISC服务与科技创新
TISC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贯穿于科技创新所有环节,特别在立项、研发、生产、销售、展会、重组与并购、质押融资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系统中的主要构成主体。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所涉及的创新流程一般包括立项前、立项、研发、成果产出、采购、生产、销售、展会、运营、宣传培训等全部环节,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的创新主体所涉及的创新流程,重点在于立项前、立项、研发、成果产出、成果转移转化等环节。TISC机构应根据科技创新活动各环节的需求特点和自身优势特,针对性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TISC机构服务与科技创新全流程关系图
(二)TISC机构的区域差异化发展
TISC机构要着眼区域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实现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结合中国四大经济区域划分依据,在华TISC机构按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四类:
1.东部地区。东部地区主要指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0个省(市)。该地区的TISC机构应围绕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升级及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发及实施转化等重点创新活动,面向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提供覆盖基本服务、高级服务和自选增值服务的多元化服务内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支撑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需求。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TISC机构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细化服务种类,完善服务资源,优化服务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主动与区域内其他省(市)的TISC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积极辐射相邻的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通过建立合作机制、进行交流学习、服务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与相邻地区协同发展。
2.中部地区。中部地区主要指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6个省。该地区的TISC机构要积极挖掘创新主体的服务需求,以促进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和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转化为主要服务方向,主动向创新主体提供低成本的特定检索、技术监测、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托管等高级服务,不断培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眼光,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部地区崛起提供有力创新支撑。
3.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主要指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部地区的TISC机构应将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特产业作为服务切入点,面向相关的各类创新主体,重点开展基础检索、宣传和培训等基本服务;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加工和产业化、民族医药等特产业提供特定检索、技术监测、进阶培训等高级服务,不断提升本区域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
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地的TISC机构应发挥特优势,在服务本地创新发展的基础上,积极辐射周边,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联合培训、服务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带动区域内
其他地区的TISC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区域内TISC机构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和协同发展。
4.东北地区。东北地区主要指辽宁、吉林、黑龙江等3个省。该地区的TISC机构应将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作为服务切入点,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主要服务目标,围绕农业、化工、汽车、机械等领域的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基础检索、宣传和培训等基本服务。主动围绕创新主体需求,开展特定检索、技术监测、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托管等高级服务,积极提升创新主体的信息利用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培训供给,不断提升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培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意识和能力,夯实创新基础,为东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人才支撑。
(三)TISC机构的类型差异化发展
我国的TISC机构包括各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科技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公共图书馆、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承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市场化机构等多种类型。各类TISC在资源现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各具特,应充分发挥特优势,打造特标签,依托特服务,实现差异化发展。
1.各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各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主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单位和各省(区、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等,多数为事业单位具有信息公共服务的职能属性,一般均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完备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优质的服务团队和丰富的服务内容。此类TISC机构应强化地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骨干节点作用,集中资源优势,聚焦区域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提供数据资源服务,开展基础检索、知识产权宣传和基础培训等基本服务;提供特定检索、产业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分析培训、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培训等高级服务;提供特数据建设、专业化培训、协助开展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创新联盟等自选增值服务,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创新发展的决策依据,加快产业升级和区域创新发展。
2.科技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科技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主要是以园区为依托,面向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的实体机构,具备贴近创新主体和创新需求的显著优势。此类TISC机构应充分发挥园区创新主体集聚的特点,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以提升园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产学研结合和企业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提供咨询、宣传和培训等基本服务;围绕园区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需求,建设特产业数据库,提供特定检索、技术监测和竞争者监测、知识产权托管等高级服务;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成果转化、知
识产权金融支持等自选增值服务。
3.科研院所。科研院所主要包括各地的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机构和中科院文献和研究机构,服务对象多为本系统内单位和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院所拥有涵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科技文献资源的丰富数据库资源和专业的服务团队。此类TISC机构应充分发挥资源和人才优势,立足科技研发的全流程,以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为目的,提供面向科研全周期的信息资源、科技查新、科技咨询等基本服务;围绕“卡脖子”技术和科研热点,提供特定检索、技术监测、竞争者监测、产业知识产权分析等高级服务,提供特资源数据及平台建设、制作知识产权和技术类相关刊物等自选增值服务。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2:36: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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