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知
(机构名称):
为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请在商标代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严禁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严禁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严格执行《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严禁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上述内容应当传达至你机构全体人员。 特此告知。
省(区、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 月 日
二、承诺书(商标代理机构)
省(区、市)知识产权局:
我以 (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承诺:对贵局告知的在商标代理活动中须严格执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严禁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行为,严禁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严格执行《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严禁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已传达至本单位全体人员,本单位已知晓和理解,并将严格遵守。
承诺人: (机构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手写):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