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23(民诉法)

单选题
1、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A.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民事案件
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有涉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D.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选项,根据《民诉法》第18、19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一审案件,但是专利纠纷一审和重大涉外等民事案件基层法院没有管辖权,也不是所有的涉外案件一审都在中级法
院,只有重大涉外案件才需要中级法院管辖,因此A、B选项说法过于绝对。C选项,《民诉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民诉法》第21条规定:“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因此D选项说法过于绝对。(新编)
单选题
单选题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B.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C.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D.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选项,《民诉法》第18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当事人有权对其作出的判决提起上诉,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民诉法》第17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民诉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民诉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因此D选项错误。(新编)
单选题
单选题
3、根据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下列说法哪个
是正确的?
A.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审行政案件,经批准,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批准,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属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技术秘密的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选项,《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批准,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除外”,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D选项,《关于
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C、D选项错误。(新编)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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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某欲以刘某和赵某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查,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甲地;刘某的住所地为乙地,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丁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民诉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被告刘某和赵某的经常居住地丙地和丁地均有管辖权,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2014)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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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B.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C.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D.对侵害名誉权的人提起的诉讼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A、B、C选项,《民诉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被劳动教养属于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因此A、B、C选项正确。D选项,《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选项错误。(2011)
多选题
多选题
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公司设立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选项,《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民诉法》第34条
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民诉法》第27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选项正确。(2019)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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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所地在上海市闵行区的原告甲认为住所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的被告乙公司在北京市生产的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遂在乙公司设于广州市的销售部购买了被控侵权产品,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D.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深圳是被告住所地,北京是制造地,广州是销售地,北京和广州均属于侵权行为地,因此深圳、北京、广州均具有管辖权,A选项错误,B、C、D选项正确。(2018)
单选题
单选题
8、甲和乙是同乡,现都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甲在深圳市南山区有一套住房,经协商,同意以4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乙。双方在北京签订了合同,乙一次性支付了房款,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现甲之妻以卖房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乙返还房产。据此,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或者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D.最先受理甲之妻起诉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诉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深圳市南山区为不动产所在地,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2018)
多选题
多选题
9、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专属管辖,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因商品房相邻关系引起的物权纠纷,由该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该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28条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此A选项的相邻关系纠纷、C选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D选项的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B选项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一般管辖确定管辖地。(新编)
多选题
多选题
10、家住甲市A区的李某,在七夕情人节当天在某宝网上购买了位于乙市B区的“玫瑰有约”花店的99朵玫瑰花,送给位于丙市C区的女友,直接由花店送达女友住处。女友收到后发现玫瑰花已经枯萎,经与花店协商未果,李某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该花店。法院受理后认为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丙市C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市A区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D.甲市A区法院移送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B、C选项,《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A选项为原告所在地法院,无管辖权,B选项为被告所在地、C选项为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辖权,因此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D选项,《民诉法》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甲市A区法院移送符合规定,因此D选项错误。(司法)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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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下列哪些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民诉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A、B、C、D选项均正确。(2012)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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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并欲就发生合同纠纷时的管辖问题进行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些约定符合
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31: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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