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代理 
【发文字号】苏知发[2012]129 
【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2.08.16 
【实施日期】2012.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苏知发〔2012129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法字〔201271号),现将我省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凡于20128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随其所属专利代理机构参加年检。
  (三)凡接受专利代理机构聘用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审核事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规定的设立条件;
  2.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规定的条件;
  3.专利代理机构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  》第六条  、第八条  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
  4.专利代理机构从201191日至2012831日的专利代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开展情况;
  5.专利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6.应当予以年检的其他内容。
  (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内容由专利代理人协会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确定。
  三、年检程序
  (一)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201291日至930日期间内在网上完成相应工作。专利代理机构应负责组织本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开展自检,并认真填报和提交各项年检材料。
  (二)省知识产权局对提交年检材料并经专利代理人协会完成专利代理人年检审核后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审核,提出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审核意见。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发出系统通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收到省局发送的年检初审合格的系统通知书后,专利代理机构打印出本机构的《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和《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一式一份并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与本机构注册证(副本)一并于20121010日前报送省局协调管理处。省局将于20121031日前完成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的网上审核工作,并将专利代理机构初步审核结果汇总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年检汇总表进行核实、审查后,对于材料齐全、内容无误、年检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于20121130日前向社会公告第一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
  对于年检发现不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需要限期改正的专利代理机构,省局于20121231日前核实其是否已按照要求改正,将结果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131日前向社会公告第二批通过年检、未参加年检以及年检不合格的专利
代理机构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39: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80630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专利   代理   机构   代理人   审核   工作   通知   省局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