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商标是⼀个品牌的标志,不少⼈都是看着品牌去购买东西,因此商标也有分普通的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接下来,店铺⼩编为有需要的朋友讲解⼀下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范围。希望能帮助到你。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遵循⼀般的商标侵权规则⽆法认定侵权成⽴时,该商标是否驰名成为⼈民法院认定侵权与否的必要程序,只有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的跨商品、服务类别的特殊保护才能实施。法律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般确定在“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之内,⽬的在于避免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发⽣混淆、误认。⽽法律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则实⾏“跨类保护”。需要说明的是“跨类保护”的含义是“跨类似商品保护”,⽽不是“跨商品类别保护”。⽽“跨类保护”决定了其保护范围的标准已经不再是排除“混淆的可能性”。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否包含了所有领域,现⾏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从⽴法本意来讲,对跨类保护应有所限制,适度保护,应以⾜以引起消费者对商品的提供者和服务的来源产⽣混淆、误认或产⽣某种联想为判断依据,不能含盖所有的领域。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根据个案情况,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商标的显著性的⼤⼩、强弱和被控侵权⾏为的误导性等因素在案件中作出合理判断,不能将驰名商标变成⽆原则的全类保护。
《商标法》第⼗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
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使⽤。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使⽤。
第⼗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该商标使⽤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民法院指定的⼈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于⼴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界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离不开对该要件的正确判断。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店铺⽹站进⾏法律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1:34: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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