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12)发明专利说明书 | |
| (10)申请公布号 CN 101217708 A (43)申请公布日 200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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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申请号 CN200810055834.7
(22)申请日 2008.01.09
(71)申请人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 100032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72)发明人 方刚 高庆华 周松涛 杨红梅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梁挥
(51)Int.CI
H04Q7/22
H04L29/08
(54)发明名称
(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发业务,包括:步骤1,短消息中心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步骤2,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如果是,执行步骤3,否则结束;步骤3,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本发明能够有效控制用户使用WAP PUSH方式向目标用户推送垃圾短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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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状态
权 利 要 求 说 明 书
1.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发业务,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1,短消息中心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
步骤2,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如果是,执行步骤3,否则结束;
步骤3,短消息中心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利
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包括: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鉴权成功,否则鉴权失败。
5.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发业务,其特征在于,包括:
短消息中心,还用于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
短消息中心号段鉴权模块,用于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
WAP业务鉴权模块,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短消息中心利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配置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成功,否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失败。
说 明 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CDMA网络短消息中心,尤其涉及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PUSH)业务鉴权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在CDMA网络中,WAP(无线应用协议)业务包括从WAP终端发起的PULL业务和从服务器发起的PUSH(推送)业务。当WAP终端不在线时,PUSH业务通过短消息系统来实现向WAP终端的信息推送,这个功能给业务使用者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同时某些用户也可能会利用该功能,不经过WAP网关而直接通过短消息系统发送大量不良广告或其他信息,从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带来用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