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查询同意获取移动无线终端设备位置数据的方法和相应的移动无线网...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说明书
(10)申请公布号 CN 1559155 A
(43)申请公布日 2004.12.29
(21)申请号 CN01823828.9
(22)申请日 2001.11.27
(71)申请人 西门子公司
    地址 德国慕尼黑
(72)发明人 M·赫菲尔德 T·霍尔茨豪尔 M·鲁普雷希特
(74)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吴立明
(51)Int.CI
      H04Q7/38
                                                                  权利要求说明书 说明书 幅图
(54)发明名称
      用于查询同意获取移动无线终端设备位置数据的方法和相应的移动无线网
(57)摘要
      有效简便地由用户修改确定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可将用户的位置数据通知(8b)查询者(11),通过采用在移动无线网中查询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的用户同意的方法,使得有可能传递(8b)其位置数据给查询者(11),其中在查询者(11)查询(1)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的位置(15)的情况下,在将从查询(1)所查询的数据转送(2c)给移动无线网(14、16、12)的交换局(14)之前,可给查询数据补充一个对这些查询者(11)规定的规约(20或21或22或23),根据规定的规约(20-23)至少可确定(14),是否在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一侧获得同意将移动无线终端设备的位置转送(8b)给查询者(11),其中至少当规约(20-23)表明获得(22、23)同意时,交换局(14)将一个说明同意的请求(3)发送到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其中为将终端设备(13)的位置转发(8b)给查询者(11),至少借助所规定的存储(16、18)的条件检验,是否应发送(8b)这个位置给这个查询者(11)。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4-10-08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2008-10-01
授权
授权
2008-01-16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2005-03-02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4-12-29
公开
公开
权 利 要 求 说 明 书
1、用于查询移动无线网的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的用户的同意来传递(8b)其位置数据给查询者(11)的方法,
其中在查询者(11)查询(1)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的位置(15)的情况下,在将来自查询(1)的查询数据转送(2c)到移动无线网(14、16、12)的交换局(14)之前,补充查询数据一个为这个查询者(11)所规定的规约(20或21或22或23),根据这个(20-23)至少可确定(14),在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一侧,是否可获得(3、4)为转递(8b)移动无线终端设备位置给查询者(11)的同意,
其中至少当规约(20-23)表明同意是可获得(22、23)的时候,才由交换局(14)将一个说明同意的请求(3)发送(3)到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上,
其中在将终端设备(13)的位置递送(8b)给查询者(11)之前,借助规定的、存储(16;18)的条件检验,是否将这个位置发送(8b)给这个查询者(11)。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在用查询(1)传递的查询数据中,在将其转送到交换局前,用所述的规约(20/21/22/23)代替有关查询者的身份(客户ID1)的身份数据,并且将规约(20/21/22/23)代替身份数据发送(2c)到交换局(14)。
3、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有关查询者(11)的身份的身份数据也可以附件方式一起递送给交换局(14)。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在为了说明同意的请求(3)中将身份数据一起递送到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
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也将有关查询者(11)的名称数据(客户名称)发送到交换局(14)。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在请求(3)交换局(14)将名称数据递送到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
7、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有关移动无线用户身份模块的身份(IMSI、MSISDN)、包括在查询(1)中的移动无线用户身份数据被递送(2c)到交换局(14)。
8、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查询(1)到达移动无线网的位置数据查询接受站(GMLC12)。
9、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交换局(14)是一个MSC或SGSN。
10、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交换局(14)查询移动无线网的BSS或RAN的移动无线终端设备(13)的位置。
11、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规约(20-23)仅包括规定数量的不同的指令,特别是指令为:没有通知传递位置数据、有通知传递位置数据、只在移动站同意后或缺少移动站的回答时传递位置数据、只在移动站的同意时传递位置数据。
12、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对许多移动无线用户身份模块(13)和/或移动站(13)存储(16、18)相同的规约,和/或只存储有限的相同数量的不同的规约(20-23)。
13、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当查询(2c)到达交换局(14)时,由交换局(14)在原籍位置登记器(16)处查询这个移动站的规约(20-23)。
1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获得查询者(11)的查询(1)的位置数据查询接受站(GMLC12),在将查询数据转送(2c)给交换局
(14)前,有关查询者的身份数据与在考虑查询者(11)的情况下由移动站(13)选出的规约(20-23)一起存储起来,并且在位置数据到达(7)后,将这些在所存储的(18)条件下转送(8b)给符合为规约存储的身份数据(17)的查询者(11)。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3:27: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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