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 | 评价细则 | 评价方法 | ||
处方书写规 范 | 4 | 1、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或同科同级以上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2、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手写处方必须由当事医生手写,不得由他人代写,仅自己签名.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3、处方前项填写完整,不应缺项. | 缺任一项扣轻度缺陷 | ||||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明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5、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临床诊断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同时诊断与用药不相符的.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6、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处方,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7、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以及批准的院内制剂名称、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8、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9、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10、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12、药品的剂型、规格正确.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13、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15、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16、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17、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放射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写处方必须由当事医生手写,不得由他人代写,仅自己签名有效.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18、规定做皮试的药物处方有皮试结果和操作者签名或注明免试.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1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合 理 用 药 | 6 | 药物选择适宜性 1 | 20、应有适应证用药含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 无指征用药或无循证医学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用药部分扣6分 | |
21、开具高价或贵重药品和医保外的自费药品须患者知情同意 | 无正当理由且患者不知情同意的,合理用药部分扣6分 | ||||
22、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须有循证医学依据支持 | 无依据的,合理用药部分,同用两种扣3分,同用三种扣6分 | ||||
23、遴选的药品应适宜, 按“相关管理规定”开具药物 | 起点高,超出“相关管理规定”的,扣1分 | ||||
24、选择适当剂型 | 可用口服或外用等更安全或更有效方式而未选择的,扣1分 | ||||
25、应根据特殊人用药特点或患者病理生理特点开具药物 | 未注意的,扣1分 | ||||
26.、应注意药物配伍禁忌或者药物不良相互作用 | 未注意的,扣1分,属共识类的配伍禁忌或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又属于非必要使用的,合理用药部分扣5分. | ||||
27、应注意药物存在的禁忌证 | 未注意的,扣1分;属于执业专科内容的,视严重程度,合理用药部分扣1~6分. | ||||
28、抗生素外用应有指征 | 无指征的,扣1分 | ||||
29、无正当理由在成功率高的情况下不使用基本药物 | 确定处方所使用药物疗效并不由于基本药物的,扣3分 | ||||
单次剂量 | 30、单次剂量应正确 | 不正确的,扣分 | |||
给药频次 | 31、符合药品说明书 | 不符合的,扣分 | |||
溶剂选择 | 32、应选择适宜的溶剂 | 错误的,有配伍禁忌扣分 | |||
33、用量应适宜 | 不正确的,扣分 | ||||
给药途径 | 34、应选择适宜的给药途径 | 不正确的,扣分 | |||
围术期预防用药时间 | 术前 | 35、应在术前2hr内给药剖宫产预防用药时机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 切皮前>2hr给药、术前未给药、切皮后或术后给药的,扣分 | ||
术中 | 36、手术时间超3h或失血量>1500ml应追加第二剂 | 不符合的,扣分 | |||
术后 | 37、择期手术结束后一般不再使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感染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h,特殊情况可延长到48h. | 用药时间过长,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38号文件”的,扣分 | |||
联合用药1 | 38、联合用药应有指征 | 无指征的或重复用药或多品种同时使用3种以上的,合理用药部分不得分,扣6分 | |||
39、联合用药应重视药物相互间的作用 | 联用无意义或产生拮抗降低疗效或毒性增加即除临床指南推荐以外的联合用药的,扣1分 | ||||
更换药物1 | 40、频繁换药应有临床指征或实验室诊断 | 无临床指征或实验室诊断的,扣1分 | |||
附: | 处方开写 | 41、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材料、器械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张处方上. | 如果出现扣药房审核人员1分. | ||
处方审核 | 42、处方开写医师、药房审核、发药三者未签字的.医师签字、签章不规范或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 如果出现一项扣药房审核人员1分.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25: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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