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是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是一种包括另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进一步加以限制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进行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十分严格、准确、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技巧。 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 3厘米至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厘米至0. 4厘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 续页可用同样大小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 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或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圈。除有绝对必要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 “如图……所示”等用语。